溆浦县人民医院工作制度与职责(二)

发表时间:2017-10-16 20:27

第五章 药事部门工作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院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4.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由9人以上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

5.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5.2确定本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和处方集/手册。

5.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5.4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审评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审评工作。

5.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经济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5.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7组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措施,临床用药管理的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患者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3.医院制定有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3.1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3.2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限。

3.3“医院药品供应目录”之外药品的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

4.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张用药需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断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必须在病中做出分析记录。

5.医院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6.医院制定有药物治疗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应当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7.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应当制定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药剂科与护理部负责监管。

7.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7.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7.3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每月)查看病区所备有药品效期。

7.4药剂科应当有临床科室在夜间、节假应急药品供应的途径。

8.实施用药动态分析药剂科每月定期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9严格监督考核。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药剂科工作制度

1.依据调配技术常规,及时、准确地调配本院处方。

2.根据临床需要制备制剂:严格按照规范加工、炮制中草药。

3.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树立“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剂制备、药库管理、药品检验及中草药加工炮制等各项工作制度。

4.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每月抽查分析处方和病例,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5.积极宣传用药知识,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评价工作。

6.负责全院药品预算、采购、供应、保管、统计和报表等工作。

7.密切配合临床,积极开展药学科研工作。

8.担负医药院校学生学习接受基层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及对基层医疗单位药剂人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9.药剂科所属各科技术岗位必须由药剂士以上人员承担,并由药师以上人员担任负责人。

10.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四、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门诊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住院处方未经医院同意不得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公费医疗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对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登记、签字。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7.调剂室贮药瓶(斗)签,应按规定用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必须核对方可装瓶(斗)。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8.各室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应定期会同相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对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9.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

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值班交接登记簿。

10.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定期进行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五、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门诊处方未经医院同意不得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公费医疗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或排药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或排药,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5.护师取药应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新药或特殊用法的注意事项。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对已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调剂室的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登记、签字。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7.调剂室的贮药瓶签(斗),应按规定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必须核对方可装瓶(斗)。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8.各室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对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9.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岗位交接班登记簿。

10.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等定期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六、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1.临床药学室设专职人员。人员要求须药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主管药师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医院药学工作经验,经过临床药学专业培训,能独立完成临床药学室核定工作。入临床药学室工作一年内须完成临床科室的轮科任务及通过临床医师的操作考核。

2.临床药学室工作职责:

每个月保证下科室10天以上,参与临床科室医生查房,为医生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参与疑难病症的讨论。

处方点评工作:每月抽取全院每个临床科室周一至周五的门诊处方各30份就其合理性、适宜性、规范性进行处方点评。按我院制定的处方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每月将点评结果汇总,上报医务科及分管院领导。将各科室的处方点评工作表发送至各临床科室。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每月对抗菌药物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计算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使用率;门诊患者抗药物使用率;每月统计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按金额、数量进行排名;参与每月的临床科室质量考核。负责《湖南省临床用药监测网》的上报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分析、上报工作。

药品信息工作:每季度编订《药讯》。药讯应包含本院的最新药品信息:新药介绍、效期药品通、抗菌药物情况通报、处方点评情况等内容。

、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的制备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制剂配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制操作和管理。

2.负责配制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专业学历,并获得相应专业技师资格其他参加制剂铺助工作的人员应当在上岗前经过严格的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配制制剂,及时填写操作记录。所有制剂必须批批检验,均应有批号,以保证制剂质量。每批制剂均应按投料和产出的物料平衡进行检查,如有显著差异,需查明原,确实无质量问题,可按正常程序处理。不同制剂(规格)的配制操作不得同时在同一配制间进行,确实无法避免时必须在不同的操作台配制,并有相应的防污染和防混淆措施。

4.制剂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日期。

5.进入控制区和操作间时,必须更换工作衣帽,进入洁净操作间时,必须更换专用配制衣帽和工作鞋,戴口罩和消毒手套。

6.保持工作室内的卫生清洁整齐,上班时必须衣帽整齐,离岗时做到物归原处,桌面、周围环境整洁,水、电、气、门窗关严。

7.制剂出库前应当认真核对制剂的品名、规格、数量及检验报告单,严禁将不合格制剂出库,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8.制剂所用原料和辅料必须是药用或是注射用规定标准,以确保制剂的质量。

9.制剂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及成品应当分类分库(柜)专人保管,建立相应的账册(卡),做到及时登帐,账务相符。每月清点1次,并做好记录。

10.每批原辅料、包装材料都应当有生产企业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应当妥善保管。

11.定期对工作室及环境进行卫生保洁,按规定定期消毒,消毒剂应当定期更换。对机器设备进行保养、维修。

12.对参加制剂工作的所有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并统一保管。

13.制剂科(室)必须设立制剂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以及重大制剂技术和质量问题的解决。

、静脉药物集中调配中心(室)工作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是进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的场所,负责承担本院的部分或全部住院、门急诊患者静脉用药的调配工作。

2.凡在本室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负责审核医嘱处方的药学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扎实的药学基础知识和技能,并有一定的临床理论知识,能够看懂临床医嘱。

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由药品保管、审方、摆药、调配、核对和发送等岗位组成,每个岗位操作者必须严格按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参加静脉用药调配心(室)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或可能有传染性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6.应当保持整个工作区域,尤其是洁净控制区、操作间的卫生整洁,不得在工作间内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工作间内。

7.进入工作区时,必须更换工作衣帽,进入洁净操作间时,必须更换操作间专用衣帽和工作鞋,戴口罩和消毒手套。

8.必须严格按照医师医嘱准确、及时地调配药品药师有权拒绝调配任何口头医嘱。

9.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保证药品调配质量。

10.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交接检查核对和登记制度,并贯彻落实,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避免差错事故。

11.应当注意提高所有参与人员的工作水平,加强其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药库工作制度

1.医疗机构药库是药品供应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一次性医用耗材的采购、供应工作

2.在药库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收受药品回扣或其他变相回扣。

3.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批后,向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4.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印鉴卡(证)和申购单,到指定的营单位采购。

5.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在药品保管上实行“五专”即:专人、专柜(库)专账、专册、专用处方。

6.应当经常保持药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常温库、低温库、冷藏库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药品应当分类码放,垛位与地面的距离应当不小于10厘米;与墙壁、房顶的距离应当不小于30厘米,并有明确的标识。

8.药品入库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一、分类保管,以备查。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入库。

9.药品库房应当建立完整的药品明细账目(包括手工账目和计算机账目),并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应当定期盘点库存,并将盘库情况和结果详细记录。

10.管账与管物、采购与库房保管等工作应当分别由专人担任。

11.各种账册、入出库单据、领药单据等应当分类妥善保管,保留三年以查(特殊管理的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保存期的账册、单据,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统一销毁并应当有记录。

12.药库应当严格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应当单独设置化学危险品库房,用于存放化学试剂、易燃易爆品和医疗用消毒剂。库房内外应当配备齐全的消防灭火和防爆器材,应当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14.药品库房应当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应当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其他科室不得擅自购销药品等。

2.药剂科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采购人员任职依据规定要求应当定期轮换,原则上任期为2年,最多不应超过3年。

3.医疗机构采购工作要符合当地政府的药品集中采购要求。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当依据家、地方和本院的《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并结合临床需要制定。

4.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当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

5.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应当将有业务关系的经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并应相对固定。

6.凡临床需要使用《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外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员不得自行决定。

7.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8.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当由临床医师中请填写特需申请表(格式由各医疗机构自拟),经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同意,医务批准,必要时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采购员按照请表中的请量购买,如是短效期的,或购入量较多时,应当酌情分批购入,避免因患者病情变化,改变用药时所造成的积压和浪费。

十一、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1.药品入库时,药库保管员应当对照药品采购计划、进货单和有效凭证,认真核对货品包装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企业;内外包装有无破损、外观有无异常:有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批检验报告。所有项目符合要求,方能放行入库。

2.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将进货单据等,整理签字,交账目管理员登记入账。

3.药品入库后,应当及时归类入位。药品摆放时应当将药品标签或标有药品名称的一面朝外。

4.药库保管员应当经常检查药品质量情况和药品效期,调整近效期药品,遵循近效期药品先出原则。

5.应当定期盘点库存,核对药品账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查出原因。

十二、麻醉药品、—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建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药品安全及合理用药。

1.“印鉴卡”的管理药学部门应当指派专人依据“印鉴卡”的申办规定,负责向县卫生局申办、换发“印鉴卡”,申报用药计划及变更手续。按期报送药品购用情况统计报表。批准核发的“印鉴卡”由专人保管,除接受检查或购买药品之用等规定情况外,不得带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库。

2.专用保险柜和基数卡的管理。药库贮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保险柜,专人负责。药库与各调剂部门,各调剂部门与临床用药科室实行基数管理,基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人员变更时,需办理变更手续。

3.药品采购与验收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根据药品用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购药计划,药品采购员应当向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药品。药品到达后,由采购员和库管员共同检查验收药品至最小包装,并核验购药票据凭证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合格后,由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及时入库实物,每次购药后及出库时,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需检查印证卡、购货发票、入库单、帐卡、药品、处方、领药单等均无误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4.药品的储存和保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全部贮存于专用库内,库房钥匙由指定人员保管。贮药保险柜双锁双人负责,除库管人员和调剂部门专门领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内。

5.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钥匙备案管理。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保险柜实行双锁双人负责制,历任管理人员情况需在药学部备案。

6.药品的领发各调剂部门指定专人凭处方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基数卡”限定的数量。发药人和领药人需认真核对发药名称、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后,签字办理领药手续。领药人员必须亲自运送药品至领药部门并将药品存入专用保险柜、完成入账等相关手续,中途不得停留或办理其他事宜。

7.调剂部门的药品使用管理调剂部门应当指定符合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做到“日清日结”,药品调剂应当指定发药窗口,调配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审核、发药。调剂部门贮存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每天下班(或交班)前,管理人员应当核对药品和相关记录。

8.临床科室的药品管理临床科室需要留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与调剂部门建立基数卡,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人审核签字,临床需求变化时应当及时变更基数卡。

9.管账人员交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调整时需在监督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交接清点并记录,交接完成后报存药剂科。

10.药品过期、损坏申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情况,保证质量合格。过期药品需单独存放有明显标识;药品验收时发现缺少、破损的药品当时解决;发现质量问题按照药品质量处理程序处理。

11.药品销毁管理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统计汇总后报经医院主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监督销毁、记录。

12.药品丢失、被盗案件报告药品使用中一旦发现骗取、冒领者、或发生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立即报告药学部主任和医院保卫处,并向县(区)卫生局、公安局、药监局报告。

13.值班巡查节假值班人员应当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存储设施进行巡查,以保证药品储存、保管处于安全状态。

十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防止发生流弊现象,按照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2.定点采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3.双人验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4.专柜加锁储存。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5.专用账目管理。出账入要有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调剂部门使用药品要做到“日清日结”。

6.遵循专用处方和用量要求。处方至少保存2年。

7.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

8.认真审核处方,促进合理用药。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作好用药指导,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况,必须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原因并双方签字后,方可调配。对于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要防止重复取药,避免套购药品的现象发生。

9.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销毁。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护士、医生或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当立即报告患者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或报告电话后,药师应当即时(至少报告的当)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沟通,降低患者用药风险,分析结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良反应的诊疗及预后情况。评价所报药品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处(科)。

5.医教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六章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临床检验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承担医院临床诊疗的常规检验项目。

2.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程,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检验工作。有计划地对在职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检验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5.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6.接收标本时,检验科工作人员应检查申请单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7.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常规检验报告双签,急诊报告除外),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检验科应明确出报告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报告。

8.登记或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填写检验登记和检验报告单,经双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应当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对于超过临床限定范围的生命指标(危急值)的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临床医护人员。

9.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分析仪器及相关设备和项目进行校准。

10.建立并完善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及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11.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12.应当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建立并完善实验生物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

14.应当征求临床科室对检验服务的意见及建议,尽可能满足临床诊疗活动需要,采用多种形式为临床科室提供临床检验信息服务。

、血库(贮血点)工作制度

1.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血库管理制度,加强对血库(贮血点)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教育和培训,检验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输血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师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5.加强输血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主治医师审核签字,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6.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7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内容认真核对验收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10年(电子资料要有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湿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8.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及管理。

9.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10.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11检验科要逐项核对输血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 (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2.交叉配血前,血库对备血标本可进行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进行交叉配血。如未进行抗体筛检试验检测,交叉配血均应当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进行交叉配血。血库应当根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和抢救需要。

13.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14.建立血液发放的工作流程,确保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15.建立临床输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输血器具要求、输血前核对、输血观察、输血注意事项、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理、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输血记录单保存等相关内容。

16.建立特殊用血管理办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难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输血的原则、输血后效果评估等相关内容。

17.配合临床开展输相关治疗工作,大力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包括预贮式自体输血、急性等(高)容稀释式自体输血和术中血液回收式自体输血技术。

三、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与应用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由多部门共同制定本院临床检验危急检验项目表与确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关注来自急诊室、ICU、手术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标本。

3.建立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电话报告后应当及时评价,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判断样本的留取是否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当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5.在验室操作手册中应当包括危急界限值试验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的危急界限值验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6.医院医教科应当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7.临床检验的“危急值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

四、临床检验、病理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

1.由多部门共同制定的标本采集与移送的规范,应当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条件等内容,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其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与运送等分析前因素而影响检测质量。

2.标本采集前做好事前向患者告知,正确识别患者无误,按正确的标本采集途径、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3.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条形码识别系统。

4.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采集不当、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等因素,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5.临床检验、病理应当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合格标本应当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他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仍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患者安全。

6.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当使用密闭容器收集标本,开放型容器收集标本应当使用加盖的标本运送箱,加盖封闭放置标本及运送,符合生物安全性要求。应当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将标本分开放置于标本箱内,避免混淆,血、尿标本分开放置,盛放标本工具应当加盖密闭,检查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7.具有高危传染性的标本、诊抢救患者的标本,在采集后应当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8.标本运送人员在拿取标本时必须佩带防护手套,接触标本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手,防止污染。

9.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相关人员均应知晓。

五、病理科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病理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活体组织标本应当按要求及时用固定液固定,并注明科别和患者姓名,填好请单中的要求项目后,一起及时送到病理科。

3.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做术中冷冻切片时,一般应当在前一与病理科联系。

4.需检查肿瘤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检标本的用具必须干净,应当放置于密闭器具中,以防污染误诊。

5.活检病理标本一般保持1个月,尸检大体标本保存3年。组织切片及蜡块原则上与患者的病历同期保存和借用。有科研或教学价值的标本应当分类存档,长期保存。

6.诊断报告应当由病理医师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出具,同时经上级病理医师审核签名,并均应当留副页存档。活检诊断报告一般于3日内发出,细胞学诊断一日内发出报告,术中冷冻切片诊断在20-40分钟内发报告。需做特殊检查、会诊等病例可适当延长发报告时间。

7.院外持病理切片会诊者,应当办理会诊手续,做出诊断后发正式会诊报告以示负责。

8.院内医师仅可借阅所负责治疗患者的切片,并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切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并经本院医教科备案;蜡块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者需经本院医教科批准。

9.病理医师应当与临床医师保持密切联系,与临床科室联合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以提高诊疗质量。

10.对临床需要而又未开设的病理服务项目,应当与上级医院或具备项目资质的医院建立医院之间联系,方便病人就医

11.尸检按《解剖尸体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放射科工作制度

1. 放射科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放射科主任对放射科各个部门(包括x线诊断、CT. MRI、介入治疗等)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

2.放射科技师长协助科主任负责技术及设备维护工作。

3.放射科应及时对患者进行各项登记、检查及诊断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提高甲片率,提高疾病影像诊断符合率。

4.全面抓好科室各项质量管理和优质服务,科主任要全面管理好各个岗位工作人员。

5.认真执行医院内部管理规定。

6.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熟练掌握放射科各种机器设备的操作、使用,技术人员相对固定,实行定期轮换。

7.诊断医师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夯实基础,更新知识,全面熟悉、掌握普通X射线诊断、CT、MR诊断,对介入诊断、治疗有进一步认识,不断提高诊断水平,提高诊断符合率。

8.有计划的安排技术人员、诊断医师进行业务培训和进修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的业务,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更好的服务。

9.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经常清洁机器,注意观察设备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按操作规则处理,并报告技师长及科主任,需要修理的由技师长报告设备科。

10.搞好X射线防护工作。

11.加强科室内部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保持工作环境安静、卫生。工作人员严禁擅自使用机器检查工作范围以外的患者。

12.经常与临床联系,了解临床意见和需求,提高检查质量。加强病例随访工作,积累资料,提高诊断水平,搞好学术交流。

物理诊断科(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特殊检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物理诊断科包括心电图、超声波、脑电图、脑血流图、肌电图、超声心动图、内窥镜、肺功能检查等检查室

3.需作检查的患者,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上级医师同意,检诊医师在检查前应当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患者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患者检查时应当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当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4.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规程,并要了解病情。

5.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当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7.各种检查记录应当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8.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检查报告,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9.内窥镜及附设器材要经分类清洗、消毒、贮存与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的规定与要求。

10.建立检查项目质量控制制度、程序与评价体系,有条件的科(室)实行每天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的集体读片/图制度,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八、超声诊断室工作制度

1.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严禁在室内吸烟、谈笑、会客;各级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换鞋入室。

2.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包括病史、体征及有关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及部位,经预约登记及办妥缴费或计账手续后方可检查。

3.急诊病例,临床医师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后应随到随查,以免延误病情。

4.超声检查时,必须严肃认真,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检查前要详细了解病情、检查部位、目的要求;遇有疑难问题或可疑病变难以确诊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必要时与临床医师共同研讨或短期作随访复查。

5.诊断报告应及时发出,疑难病例不应超过一天。书写报告要求医学术语规范、字迹清楚,超声所见描述详细,阳性声象图应画示意图和体位标志,并提出影像诊断意见,供临床参考。

6.对超声检查的病例进行必要的随访登记。对漏诊、误诊病例要进行分析讨论,以便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7.严禁做胎儿性别鉴定;凡利用各种名义和借口私自向检查对象透露胎儿性别,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扣发当月奖金直至开除,情节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胃镜室工作制度

1.热情接待检诊的患者,耐心给患者讲解检查前及检查后的注意事项,消除患者的顾虑,取得密切配合,以便顺利完成检查任务。

2.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检查中要仔细,操作力求做到快、准、安全,严防并发症的发生。

3.爱护仪器,每次用完胃镜后必须消毒擦洗干净,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害,要追查工作人员责任,并酌情赔偿。

4.搞好预约和登记工作。预约时,要向患者详细交待检查日期和检查前的注意事宜,并嘱患者将以往的检查资料带来检查时参考。登记项目要填写齐全,如照像、活检,活检病理号均要记录清楚,防止发生差错。

5.认真填写送检单中的栏目,采取的标本应和送检单及时送到病理科,标本须注明取材部位及数量,若患者同时有两个以上的标本时,应在标本瓶注明同一编号,以免弄乱造成差错。

6.以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做好资料的归档及保管工作,以便教学和科研总结。

7.胃镜室工作人员严禁私自收取现金,违者按收取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按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保持胃镜室的清洁,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十、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1.心电图室负责住院、门诊、急诊24小时心电图检查任务,坚守工作岗位,急诊随叫随到。

2.病员作心电图,由医师填写申请单,危重病人、老干部优先安排。

3.病员作各种心电图负荷试验,均需约并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对有一定危险的负荷试验,应严格审核适应症、禁忌症,要求临床医师备抢救药品、器械,按指定日期、时间护送来查。

4.检查前应详细查阅申请单,核对病员姓名、了解病员准备情况及特殊要求。

5.门诊报告于检查后半小时发出。住院病员报告发给本人或经治医生并有登记手续,急诊及时报告经治医生。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各种检查记录应妥善管理.建立档案及借阅簿。

7.离开本室前检查门窗、水电,切断仪器电源。

8.负责仪器的清洁保养及有关仪器的技术档案、附件等保管,发现故障及时登记报告请修理人员检修。

9遵守纪律,坚守岗位,着装整齐,礼貌待。室内不会客,不吸烟,不闲谈,不以医谋私。

、医院氧舱工作制度

1.在院分管领导和医教科领导下使用高压氧(利用高气压环境和高压氧方法治疗疾病)开展临床治疗活动。

2.医院应当具有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医用氧舱使用证》以及《医用氧舱备案表》,医院氧舱产品应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医用氧舱产品合格证书》和《医用氧舱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3.必须严格执行卫计委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医用氧舱使用安全技术规定》、《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医用氧舱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4.执行医护人员三级负责制,结合本院情况,制定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

5.严格掌握高压氧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严格执行医师的诊疗方案与医嘱,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治疗时要做好患者入舱时的心理护理工作,加压、减压时的感觉及指导患者如何配合治疗,预防各种气源伤人,对危重昏迷患者由医护人员陪舱实施救治,认真做好观察和了解病情,使整个治疗过程安全、无事故,以达到有效的治疗。

6.医用氧舱操作人员必须经卫计委指定的机构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7.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机构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8.制定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措施方案,并应当定期(至少每6个月一次)进行演练。

9.进舱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舱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穿戴能产生静电的服装、鞋、帽。严禁沾染油脂的物品置于舱内。

10.空气加压舱舱内氧浓度必须控制在25%以下,超过时必须进行置换,置换3分钟后如达不到要求,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11.不得自行改变舱体结构、供(排)氧系统和供(排)气系统:也不得自行改变原设计的医用氧舱加压介质和增加舱内吸氧面罩等。

12.按规定安排医用氧舱定期检验,并应当提前2个月向认可检验单位提出申报。医用氧舱定期检验分为一年期和三年期。

第七章 财务工作制度

一、财务科工作制度

1.按照《会计法》、《价格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一切贪污挪用、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当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4.根据医院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入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需经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资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10.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规定办理。由专人负责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11.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集中采购)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12.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董事会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医院资产安全与完整。

二、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当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坚持财务开支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3.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由董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

4.医院董事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5.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有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6.所有的借款必须在经济活动结束后1周内报销,否则,没有特殊原因不予借款。

7.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当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应当由董事长审核签字。

8.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制。

9.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当由直接经办人和第一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三、内部牵制制度

为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舞弊行为,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

2.医院购入材料、药品,应由院长审批,采购员采购,药品检查员、仓库保管员、采购员验收入库,会计登记入帐。

3.医用材料、药品,由库管人员发货,经办人员领用,会计入帐。

4.发放工资,由工资核算会计编制工资表,会计主管审核后,出纳通过银行把工资打入员工个人银行卡。

5.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不得兼任现金及实物的保管工作。

四、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1.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会计帐簿的稽核: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会计报表的稽核: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间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6.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五、门诊住院处收费制度

1.收款员必须奉公守法,遵守财经纪律,不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不和患者或患者家属吵架。工作尽职尽责,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术,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保留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医疗保险、农合保险,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

3门诊退费手续要完备。退费患者必须持医院开的收据和交款单,并有医生在后面签字、盖章,经审核盖章后方可退费。对部分退费所剩金额,必须另行补开收据。

4住院恢复结算手续必须完整,当月恢复结算必须退回原开出收据。跨月恢复结算,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能恢复。

5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6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

7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天审核收费员单据、收入日报表和患者退费手续。加强对收费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的管理。

六、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凡是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均由采购中心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后勤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当建立健全账目,并指定专人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后勤部门,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采购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后勤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妥善管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需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后部勤门审核经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处理,遇特殊情况须向董事长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报损、报废残值应当上缴医院财务部门。

5.各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七、票据管理制度

1.医院使用各种票据,需由财务部门派专人向财税管理部门购买,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印制医院内部财务运行的各类表格,经院领导批准,方可印制。

2.财务门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票据。

3.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等。票据领取人应当对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字。

4.各种票据只限于规定的业务范围中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票据。

5.作废票据要求联式齐全,作废后应当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6.票据的核销。各种收据应当以结账单的收据区间号码、存根及报表为依据进行审核后核销。票据遗失、短少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登记备案,登报声明遗失票据的号码,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凡产权属于医院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均应当按规定计价原则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管理原则,单位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3.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当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报损、报废的,医院应当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5.医院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九、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1.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医院各科室或部门行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2.医院各有关科室必须认真执行价格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价格政策、法规和价格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做到合法收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4.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一固定”。即统一价格标准,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患者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记帐人员要相对固定。

5.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医院购置使用大型设备前使用科室要事先向医院财务管理部门报送论证报告和收费预测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经预审报批后方可执行收费标准;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医院应当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6.财务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一次性医用品和器材”购货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原则不得收费。

7.财务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科室和个人,物价管理部门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建议给予表扬。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材料价格进行公示。

2.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3.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识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4.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医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病历记录及费用情况,没有病历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2.患者出院时,医院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

3.对病历检查过程发现的多收、少收及漏收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4.定期对各科室病历书写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水平。

、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为方便患者对医药费用的了解和查询,对住院患者费用实行每日清单制度,或提供计算机网上实时查询。这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增强患者诊疗信息透明化、提高患者对每日诊疗费用的可信度。

2.医院应当采用合适方式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清”服务,包括每一笔医药费用收费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等。

3.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

、医疗欠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控制患者医疗欠费,降低可控成本,减少经济损失,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医疗欠费管理制度。

(一)欠费对象

医疗欠费对象包括:

1.急诊需抢救的患者(标准按急诊患者急救范围)。

2.经“110”、公安交警、民政局等部门担保的患者。

3.医院正式员工担保的患者。

(二)欠费审批流程

符合医疗欠费对象范围的患者,由各科室核查申请、收费医保科和医教科核实,上报院长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急诊欠费审批

凡急诊需抢救的欠费患者,由经治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正确、详细、完整填写患者欠费审批(或担保)单,经所在科主任同意并签字、报请院长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可事后补签)“审批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收费处留存,一份由所在科室保存。

(四)住院欠费审批

患者住院期间欠费超过500元,HIS系统自动对临时和长期医嘱停止提交,此时若病情需要(离休干部例外)则由经治医生填写患者欠费审批(或担保)单、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重新记帐(可事后补签)。如本院正式员工愿为某欠费患者担保的,必须填写患者欠费担保单(担保额度为2000-3000元),报请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收费医保科进行核实。

(五)患者欠费预防措施

1.非急诊患者住院,预交金必须在6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接诊医生根据病情填写于住院证上,如不足600元的,由医生填写住院预交金金额并签字)。

2.当住院帐户余额不足100元时由经治医生和办公护士共同负责催缴。

3.经治医生应告知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必须交足手术的预计费用方可进行手术,并及时催缴预计费用,必须在预计费用到位之后才能送患者进手术室;如因费用不到位而影响手术的由经治医生和办公护士负责解释:确属特殊情况,须经科室主任签字并报医教科核实,否则因不交足手术预计费用而发生的医疗欠费,由科室承担相关的责任。

4.欠费担保期间,护士长、办公护士和医生要及时与患者沟通、催交所欠费用,解释、告知本次住院最少的费用估计额,并进行必要的告知签字,严防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5.不允许患者挂账出院,原则上当日出院当日结账。如因科室不及时催交医疗费而导致患者欠费出院,由科室承担;是本院正式员工担保出院的,原则上在一周内交清费用并结账。

(六)欠费担保患者医药费用控制范围

1.基本用药按医保甲类用药范围使用,特殊患者要另行审批。

2.欠费患者以保证基本治疗为主,内置材料原则上使用国产材料,并告知患者原因,同时请患者签字确认。特殊治疗要有担保或审批手续。

3.欠费患者不允许出院带药。

(七)医疗欠费管理部门职责

医疗欠费的管理部门为财务科,负责出院欠费发票的保管。由欠费科室负责在院、出院欠费患者的追讨催款工作,财务科和医教科协助欠费患者所在科室做好出院欠费患者的催款联系及善后工作。

(八)处理办法

1.经审批同意之内的医疗欠费部分纳入科室奖金核算,相应的药品、材料成本计入科室核算成本。未审批以外的医疗欠费部分不纳入科室奖金核算,而且相应的药品、材料成本计入科室核算成本。发生转科情况时按转科时间相应划分欠费费用后同上处理。

2.如对欠费患者使用各类医保自费药品,所发生的自费药品金额由经治医生承担,如使用进口内置材料,所发生的进口内置材料金额由经治医生承担。

3.因科室不及时催交医疗费而导致患者欠费出院,由科室全额承担,凡由本院员工担保而导致的医疗欠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催讨,由担保者全额承担

4.各科室和职工必须从医院大局着想、从自身发展着想,正确理解医院对于欠费管理的有关精神,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及解释,妥善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不得以此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抢救和治疗。凡由此而造成的医疗纠纷事故,一律严肃处理。

、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制度

1.结合医院的实际制定相应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分配与所在科室病人的数量、医疗质量、病人的满意度等挂钩。

2设立绩效工资分配管理组织负责全院工资管理工作,并有相关程序与制度。

3.资分配原则

3.1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遵照卫计委关于“医疗机构不准实行科室的收入和医生个人收入挂钩”的要求。

3.2逐步健全和规范对医院的资金分配制度,突出医疗质量、病人数量和满意度在医院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3.3低成本的原则,充分利用医疗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廉价的医疗服务。

3.4坚持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原则。

4.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4.1医院内部进行绩效工资分配时应当按照岗位职责,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指标,考核综合业绩。绩效工资应当与综合考核指标挂钩,不得单纯与业务收入挂钩。

4.2医院内部的绩效考核应当根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同、风险不同、技术不同,并综合考虑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创新能力等因素,在规范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于工作可以量化考核的部门以量化考核为主,难以量化考核的部门主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进行考核。

4.3医院绩效分配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当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分配形式和办法由医院根据医院的实际确定

内部审计制度

1.医院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

2.做好内部审计是董事会的职责:

2.1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事会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院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2.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并对院长负责。

第八章 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一、后勤工作制度

1.要牢固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质量。

2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物质供应、后勤设备维修、动力保障,消防安保,院容院貌,环境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4.每月召开后勤工作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后勤的重大问题。

5.不定期下病房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对后勤工作的要求。

6.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后勤行政查房制度

1.每周由分管副院长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病区巡视查房。

2.征求病区护士长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录。

3.查房发现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落实或限期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病区说明情况。

4.在查房中经常向病区工作人员宣传加强各类设施的管理,做好节水、节电、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后勤技术工人培训复训制度

1.从事技术工作工人均应进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后勤应推荐工作表现较好,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工培训。

3.从事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均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训,具体复训如下:

(1)高压炉消毒工每年复训一次;

(2)电工、电焊工每审核复训一次;

(3)高压司炉工每年审核复训一次。

4.其他后勤人员的培训。

(1)坚持定期不定期岗上培训;

(2)每半年实施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十五天。

四、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采购必须坚持计划采购制度,采购中心根据各科室需要按科室申请的采购计划单采购。

2.各科室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物品采购计划,计划单要注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采购中心采购统计,由分管领导或董事长审批后,交采购中心采购

3.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及时填写好急需物品采购计划单,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计划价格等,交分管领导或董事长审批后,交采购中心采购。

4.对常用管理耗材的采购,仓库应科学、合理存储。采购中心应采取多批次,少批量的采购方法,防止材料积压和浪费。

5.大批量采购,实施公开招标,并签订购货合同。签订购货合同原则上要有财务科、采购中心、使用部门及分管领导参加并报董事长批准。

五、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由采购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采购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依据邀请招标后的中标结果定点采购。招标范围以外的商品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3.设备信息科协同医教科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调研及安装验收等工作。

4.一般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物资材料等,根据院内工作需要和库存量制定月采购计划,进行定点采购。

5.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采购员和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每月汇同会计核对盘点一次。年底全面盘点一次,制表上报。

7.库房物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作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仓库物资管理工作制度

1.仓库物资验收保管:

(1)对入库物品要详细检查品种、数量、规格、质量,是否与订货合同或采购计划相符,开具验收单。

(2)对照发票验收入库,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对劣质产品要及时退货,严禁入库。

(3)凡购买固定资产设备,按设备采购招标程序办理。由使用科室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财产会计及时建立帐

(4)物资和设备物品购进,要及时验收入库,做到帐物相符。

(5)物资验收入库后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落实防火、防霉、防损坏措施,以确保物资储存安全。

2.仓库物资发放规定:

(1)科室领用材料须填写《领料单,各科室所需物品应有专人负责领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领取物品。

(2)领用物品必须由仓库负责人按部门批准的《领料单发放,当面点清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发现问题立即退换,如一时解决不了的物品暂缓领,等物品换回后通知科室或部门领用。

(3)仓库的一切物品领用时,须按科室分类详细登记,有领物人及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名,月终由仓库汇总送财务科核算。

(4)仓库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产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采购中心

(5)盘盈、盘亏、报废等,要按程序报告处理调账,不得自行处理。

3.仓库物资报废规定:

(1)仓库人员要严格执行物资报废手续,手续不完善者,不得办理报废手续。

(2)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后勤设备,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报董事长审批。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后勤设备,由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报废单,经管理部门签定后,报董事长批准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3)低值易耗品报废,必须交回报废物品,由仓库人员收回。

(4)医院的一切废旧物品,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出售,应将废品物资存放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中心统一办理。

、房屋、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全院房屋由后勤科负责管理,业务用房未经后勤科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本院职工宿舍,只供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令其改并予以罚款。

3.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4.集体宿舍入住须经医院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交换。

5.宿舍人员由医院配给每人一床。不得占用其它空置床位,不得拒绝医院安排他人入住。

6.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7.室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10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8.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或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水、空调、卫维修工工作制度

1.水、空调、卫维修工负责全院水、空调、卫的维修安装工作。

2.各科(室)如有维修项目,需电话通知或填写维修通知单,由后勤科安排。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型维修可直接与维修部门联系解决,但要做好维修后的登记验收。

3.定期检查全院水、空调、卫等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破旧管道配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5.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后勤科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分管后勤的院领导。

、洗衣房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浆熨、缝补、折叠、收送工作。

2.按时到病区、科室收送被服、工作服、并做好清点工作,交送被服时要有科室人员签名。

3.职工工作服、患者被服污衣、血衣要分类分机洗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到随送随洗,不允许堆放,保证临床工作不受影响。

4.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要缝补后方能送出,并实行统一报废标准。

5.要熟悉掌握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烫平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机器设备,坚守岗位,做到人走机停,注意用电安全。

6.要经常保持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清洁干净,每天用干布抹去灰尘,清除积物。维修人员每周要对机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7.工作间要保持整齐清洁,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每周六大搞一次,烘干机滤尘罩需每天打扫一次,保证烘干机顺利运行。

8.经常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检查各种管道和线路。经常检查注水阀气缸,注意排水阀是否堵塞。

9.每月检查一次洗衣机固定螺丝栓,拧紧加油,防止生锈。每天下班前要将机器电源切断,机内不得存放衣物。

、食堂监管制度

医院食堂实施社会化保障,采取整体对外承包。医院后勤科要派专人负责食堂监管,重点是:食品安全、用电安全、就餐环境安全、菜品质量、服务质量、食品价格等。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切实办好职工和患者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种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蟑、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应戴口罩和帽子,穿工作服,定期检查身体,注意个人卫生。

5.配合临床科室,搞好营养饮食。保障医护工作人员延时用餐,做到饭热菜香。

6.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周到、细心为患者和职工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想顾客所想,帮顾客所需,就餐满意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7.后勤科室要定期组织食堂安全、卫生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违者予以处罚,严重的要终止承包合同。

8.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

十二、食堂卫生制度

1.《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上述疾病的疑似患者也应先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2.凡有①腹泻:②手外伤、烫伤③皮肤湿疹、疖子;④咽喉疼痛⑤耳、眼、鼻溢液;⑥发热;⑦呕吐,应当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治疗,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后,方可恢复工作。

3.手卫生:按照使用正确的洗手(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4.下列情况须洗手①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②加工时间过长时,中间应随时洗手③处理食品原料后;④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⑤如厕后。

5.厨师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加工食品时不得带戒指。

6.加工食品时不面对食品打喷嚏或咳嗽。

7.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8.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把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以免头发和头皮屑混入食品中。

9.建立晨检制度,报告、登记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

卫办保洁管理制度

1负责医院科室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洁工作。

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门诊医技大楼、供电房、院门口、停车场等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日保洁、周打扫、月清理,保证随脏随洁。

3.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科室意见,积极改进工作,搞好团结互助。

4.服从院领导的工作分配及管理。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院规院纪。

6.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完成每日工作量。

7.着装整洁,统一佩戴工号牌,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断培养和完善自身素质,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8.严格按照工作规程操作,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

9.严格消毒制度,对需要消毒的物品,做到规范操作、件件到位。

10.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不得私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1.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利益。

、保卫科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2.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3.加强全院常住人口管理和外来临时人口管理。

4.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积极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5.搞好全院消防组织建设,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6.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车地方严禁停车。

8.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来宾和专家的安全。


下篇 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 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一、董事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对医院总体发展承担责任。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以便规范医院的行为。指导医院文化的构建。

3.负责医院重大事项的主要决策工作,对医院的重要业务活动有执行处理权。

4.主持、召开医院重大会议以及医院年度、季度总结与表彰会议;接待重要客户来访: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5.组织讨论和决定医院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工作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医院的决策实施以及重大业务活动。

6.决定医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和实施医院合并、分立、解散等医院重要方案。加强与外部主管部门、协作单位的合作和协调。

7. 负责提名院长聘用方案,负责审定批准医院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对认为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其他员工建议院长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8.负责医院的财务、人事等管理工作,决定医院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及时备案。

9. 负责组织审议和批准院长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订对院长的奖惩制度。

10.负责组织审议和批准院长提交的重大经营决策、方案。研究和决定院长提出的其他重大问题。

11.负责检查医院院委会成员和有关部门对医院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对医院的内部管理、经营活动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医院制度的执行和经营情况。

12.定期审阅医院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文件、资料:全面了解、掌握医院的经营运行情况。对医院的资金、财产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医院财产安全。

13.签署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应予签署的法律文书、公告、经济合同、资产产权及其变动、财务预算决算、生产统计、劳动工资及奖惩、委托授权书等文件、报表。

14.对危害医院形象、利益,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责任认定,本着谁出问题、谁负责、谁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和处罚。

15.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医院事物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医院利益的特别处置权。

16.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执行董事代理。

二、院长职责

1.在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按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的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根据医院的的功能任务,使用医院的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有质量和安全保证的、适宜的医疗技术服务。

4.领导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协助董事长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

5.负责制定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有具体实施的措施。

6.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其它科室。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7.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和业务技术学习。

8.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保证研究工作的开展。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9.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医疗工作和医保、新农合、社区医疗的工作。

10.加强职工行业作风建设,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

11.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院各项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2.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对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检查,对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争议调解与裁决、工作差错的责令整改,以及对科主任、护士长任用的提名和建议,对医院工作人员奖惩调动、晋升等工作的建议。

13.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对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财务收入开支、预决算等初步审查及建议,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14.加强经营管理,降低医疗成本,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医院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15.支持工、青、妇及学会、协会等群众团体组织工作,尊重职代会在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定。

16.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7.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18.努力开展社会公共关系活动,争取各界人士支持医院发展。

19.因公外出或缺勤时,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行院长职权。

三、副院长职责(一)

1.在院长的领导下,督促检查各临床医技科室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等情况,主持召开全院医疗护理工作会议,定期分析医疗指标完成情况及医护质量管理情况,采取措施,纠正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3.制定临床医疗护理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临床科研、教学及下级医院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4.组织检查门诊、急诊、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和卫生宣教工作。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患者就诊情况、征求患者意见,督促医护人员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6.主持指挥全院性的会诊、大型抢救、学术交流、新技术项目开展推广等医疗护理技术活动,并做出科学决策。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管理工作。

7.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患者的医疗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医疗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

8.审查全院性医疗设备、器械、药品申报计划和使用,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临时性医疗护理工作。

9.掌握全院医疗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医疗护理人员的调配建议,并向院长提出医疗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

10.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院长职责(二)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设备信息、后勤等部门的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各项行政工作的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后勤、设备信息、采购等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器械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及基建、维修等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绿化环保工作。

9.遵守《医德规范》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10.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委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和主持医院党委会议与党员大会,组织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与决定。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政治工作等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掌握医院党的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经常了解全院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4.根据掌握的情况,定期向党的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及上级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5.经常与党委一班人及群众组织负责人保持联系,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医院各项任务。

6.参加医院行政的重要会议,参与讨论本单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7.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召集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搞好班子的自身建设。

六、工会主席职责

1.在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忠实地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四项职能。

2.负责组织落实基层工会的有关基本任务。

3.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对各委员分管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4.负责贯彻执行职代会和会员大会的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有关决定和指示。

5.负责向职代会或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主动向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请示、报告有关重大问题。

6.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行政部门搞好医院的各项建设,主动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与党委、行政部门一道共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积极参加并协助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争议的调解.评选先进职工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工作。

8.负责制定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

七、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文秘的档案、印鉴、收发等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全院性的各种会议,做好医院行政办公会及行政例会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起草医院的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草拟有关上报的文件、报告、合同等,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组织协调拟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随时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及院办公会决议的具体执行落实情况,向院领导、董事长进行汇报,提出建议。

4.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及时处理上级来文及各科室请求汇报的事项,必要时上报院领导批阅。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职工和患者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反映,提供可行的方案,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以便改进工作。

6.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全院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利用和上报,做好兄弟单位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处理非医疗纠纷引起的信访工作。

7.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带领做好外事、接待及参观工作。

8.与相关部门协作,按照业务分工、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有关建议进行办理,改进和推进医院管理水平。

9.负责协调各职能科室工作,共同完成全院性工作,审核各职能科室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各种报告和文件,力求文字通顺,符合公文规范。

10.完成医院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办公室干事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会议室、董事长、院长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4.负责会议茶水供应。

5.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及登记工作。

6.配合维修人员做好院领导办公室和本科室设施维护工作。

7.负责董事长、院长办公室门窗、电源安全巡视工作。

8.协助办公室文秘开展好相关工作。

9.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办公室文员职责

1.在院办主任的领导下,草拟医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请示、申请、通告等行政文件;负责行政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负责初审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稿,把好文字关。

2.协助办公室主任主持院办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印鉴工作,开具介绍信和有关证明,处理非医疗纠纷引起的信访工作。

3.负责医院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工作;详细登记、及时处理上报的文件;负责院内文件的发送和有关联络通知事宜;负责考勤登记。

4.安排使用会议室,负责行政办公用品的补充购置、保管、请领,接待参观来访人员。负责院长的院内外联络工作,为院长的各项活动做好准备。

5.做好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十、院总值班职责

1.院总值班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和院级领导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有关医疗、行政、后勤和临时等方面的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做好记录,必要时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助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长或董事长汇报。

2.负责巡视、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值班、服务情况,掌握全院重病患者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转院患者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及时报医教科科长和业务副院长。

3.负责巡查行政办公楼安全防范情况,如玻璃门未锁,应及时锁好门,防止被盗;

4.值班者须按院总值班排班值班(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及时进行调班),要坚守岗位,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否则,由值班者承担责任,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5.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交班内容包括:本班处理有关事项、院内巡查情况、总值班室财物(手机、充电器、电视、洗衣机、空调等)交接情况;

6.保持总值班室整洁(包括室内卫生、被子、床单整齐等),禁止在值班室吸烟和嚼摈榔。

十一、小车司机职责

1.积极参加业务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无违章、无事故、安全礼让、文明行车。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机密。

3.服从派车调度人员指挥,出车准时,随叫随到,在单独行车时,负责车上物品的安全。

4.每次出车回来后,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并简要汇报出车情况。

5.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做到领导满意。

6.坚持安全检查制度,作好车辆检查和保养,不开病车,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内外整洁,按时进行车辆年审等工作。

7.坚持节约用油、修旧利废,厉行节约。

8.坚持车辆入库制度,未经批准车辆夜晚不能停放在车库之外。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救护车司机职责

1.积极参加业务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无违章、无事故、安全礼让、文明行车。

2.服从120指挥中心的调度指挥,准时出车。

3.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礼貌待人,微笑服务,文明用语。

4.协助、配合急救医护人员,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交接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6.正确使用GPS和警报器。

7.坚持安全检查制度,作好车辆检查和保养,不开病车,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保持车况良好、车貌整洁,保管好随车物品。

8.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

9.节约用油,节约器材。杜绝私用救护车现象。

10.遵章守纪,团结协作,有事提前请假。

11.未出车时,车辆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十三、医教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教学和培训、继续教育、科研、病案管理及其它工作。

2.拟定业务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医疗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全院性会诊及院外会诊。组织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督促各级各类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主动协作科室抓好医疗质量,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调查医疗缺陷和事故发生的原因,组织讨论,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并协同医德医风办做好医疗纠纷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长汇报。

5.负责贯彻落实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安排外出进修。组织安排医务人员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全院性病例讨论)及专题培训等。

6.负责拟定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和总结。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及技能的训练和考核。

7.掌握全院医疗、医技人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负责院内医疗、医技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医疗、医技人员晋升、调配和奖惩的意见。

8.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及医院对外举办科普知识、咨询、义诊等各项活动,协同基层医疗服务部门做好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制定医院科研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检查督促,搞好科研课题的项目管理。

10.负责组织完成医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等交办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11.负责组织救援医疗队、组织实施抢救及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12.负责承办有关医疗业务工作的来信来访、接待、参观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联络的业务宣传工作。

13.根据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医疗档案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14.督促检查病案管理统计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情况向院长汇报。协同质控科组织实施全院病历质量、医疗质量检查。

15.结合医院实际,做好临床教学、见习带教、临床实习、进修教育管理,科研课题的申报及管理,在职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等各项工作。

16.负责科研成果、论文的奖励工作,负责医务人员申请加入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的推荐工作。

17.完成医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18科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做好相应工作。

十四、质控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

2.负责全院医疗、护理、医院感染、医技等方面质量管理的监督和考评。

3.结合本院各专业特点和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和具体条件,制订全院临床、护理、医技等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指导和检查科室质量控制小组的工作。

5.在分管院长带领下,定期对各科医疗文件的书写和医疗环节进行检查,病历、处方、申请单、报告单等文书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6.做好质量管理书面材料记录及汇总,定期向分管院长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7.定期召开医疗质量通报会,对医院、各科室的医疗质量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各部门或科室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8.在医教科具体指导下与临床、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等科室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9.完成医院临时交办的其值工作。

十五、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教科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所需资料准确、完整,按期上报。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六、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教科科长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人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末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十七、护理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管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拟订全院护理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与质量控制,定期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工作,并按期总结。实现护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2.负责拟订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与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落实基础护理、分级护理制与专科护理,定期参加护理查房。

3.深入科室,经常检查、督促各项护理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解决各科护理工作中的问题。对急、危、重患者及护理难度大的患者的特护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或亲自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安排、组织全院护理会诊。

4.负责拟订全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做好基础理论、操作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业务技术考核。有计划地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护理队伍和护理骨干人才。做好信息交流工作,及时引进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与应用。

5.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水准。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并与后勤科等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护理人员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请计划和使用情况。

7.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医院提出护理人员晋升、普级、调动、奖励、处罚等建议和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科室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8.定期组织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工作质量,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范化、标准化。督促检查护理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提出具体监控办法。

9.负责贯彻护士教学及实习、进修计划的落实。

10.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

11.组织领导全院护理人员开展护理科研工作。

12.完成院长、副院长指派的临时性任务。

十八、护理部干事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下,负责临床护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

2.负责草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月统计护理工作数量、质量情况,承办日常事务。

3.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危重病人病情,检查病区管理和各项护理工作质量,征求病人意见,当好领导参谋。

4.经常检查护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对护理事故与差错认真调查、分析、及时报告。

5.承办全院护理学术活动及护理人员技术考核,掌握各科室业务学习、技术训练和科研工作情况,安排5年内护士进修、实习护士的培训工作。

6.了解护理学科发展动态,及时向主任提供信息资料。做好公文、资料的登记、整理送阅、发放工作。

7.及时向科室传达上级指示、反映科室意见,做好来访、来电工作,做好答询工作及信件处理。

8.负责护理人员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9.承办院领导、护理部主任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院感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预防和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工作。

2.制订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报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持续改进工作。

3.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医院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反馈,进行医院感染状况调查、统计分析,做好医院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以及医院感染科感染控制等工作  指导。

4.负责对各部门、各科室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提高医院感染报告率,降低医院感染率。

5.负责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指导。

6.负责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控制和改进措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医院耐药菌株的监控与管理。

8.根据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基本建设和环境改造规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9.负责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准入使用进行审核与监管。

10.负责本科人员的组织管理、业务学习和综合考核,并对其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11.完成医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人事科科长职责

1.在董事长及院长的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担负人事工作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医院的用人计划,做好临聘人员的甄选、录用、聘用及各科室内部人员调配、调动等工作。

3.做好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申报,并落实好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

4.按规定办理好新入院工作人员的入职手续,并负责组织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协助医务科、护理部做好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修等工作。

5.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办理好工作人员的退休、离职、辞职等手续,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及全院的人员统计、人员工作鉴定、收集、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并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

7.负责全院人员工资的调整、审核、报批等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一、财务科科长职责

1.在董事长及分管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定期对本科人员  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培训,教育本科人员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完成;

2.对本院一切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协助董事长管理好医院各项收入;认真贯彻有关物价政策,严禁多收乱收和故意漏收不收。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业务开支,监督事业资金的正确使用;

3.定期对本院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并编制分析材料报送董事长,为董事长制定本院的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贯彻执行财务管理、现金管理制度,防止铺张浪费和贪污挪用事件的发生;

5.结合本院实际,拟定本科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付诸实施,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6.根据财政部、卫计委和医院的实际需要,正确及时的编制月份、季度和年度报告;

7.接受有关上级检查,按其检查的结果和意见不断改进财务工作;

8.对房屋及建筑物、药品、医疗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资产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其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十二、主办会计职责

1.按《会计法》和有关法规、财务制度、收支标准等规定,负责对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进行审核,包括经济业务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附件的完整性、手续的完备性、会计科目和会计数据的正确性等内容。

2.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类原始凭证,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软件的要求编制和输入记帐凭证。要求科目运用正确,摘要简明扼要并能说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来往关系,凭证内容完整,手续齐备、填制及时。

3.按成本核算的内容、程序、方法,进行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定期分析成本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和成本升降原因,对照本单位历史资料和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办法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4.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督促资产管理会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入、调出、内部转移、租赁、捐赠、封存、报损应按规定及时调整或督促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5.及时清理、核对往来款项。定期对应收款进行帐龄分析,对长期未处理的往来款项应及时向财务总监及财务科长汇报,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和支付的应付款,应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按照上级规定的统一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制及时。

7.负责对各种会计资料进行收集、编号、整理、装订工作。年终负责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完成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的工作任务。

8.定期与财产物资部门(设备、药剂、仓库、信息筹部门)进行核对、盘点,做到帐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十三、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岗位职责

1.掌握资产管理制度和核算办法,负责对有关财产使用部门进行财产管理和核算;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入、调出、内部转移应按规定及时调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2.正确划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限,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核算,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督促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医院购置、调入、内部转移、调出、闲置、报废的固定资产办理会计手续,属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相关会计法律法规,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编制固定资产折旧汇总表,做到账表相符;定期与总账会计核对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4.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按“资产使用责任制”实行分口归类管理,每月编制“科室固定资产折旧表”,核算科室固定资产使用成本。

5.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并妥善保管,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定期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随时准备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6.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盘点或清查,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按规定进衍账务处理,同时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审批权限办理报批手续。发现未使用及保管、使用、维护不当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7.根据经仓库保管员验收的后勤物资、低值易耗器械、工程物资等材料的供货清单,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管好会计档案。

8.及时准确录入全院各科室材料领用数据,月底编制统计报表,报经管办核算科室开支。

9.定期或不定期协助仓库保管员进行实物盘点,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办理报批手续。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出纳员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熟悉《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和执行医疗机构各项财务制度。

2.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负责收、付、缴等业务凭证核查,做到有凭证、有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内容清楚齐全,大小写金额相符,对检查无误的凭证及时办理收、付、缴业务。

4.每日盘点现金,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5.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按照时间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当日结出发生额和余额。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如发现错误要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上级领导,按规定处理。

6.必须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现金,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款项通过银行划拨。外地采购数额较大时不允许支付现金,采用银行汇款结算方式。

7.负责收取医院的各项收入,实收金额开出收款收据,并将收取的款项及时缴存银行。妥善保管各种收、付款凭证和医院“每日收入报表”,每日及时归档。

8.遵守现金保管有关规定,确保库存现金安全。不得用白条抵库,不得挪用资金。做好保险箱密码保密及钥匙的保管工作。

9.保管和使用好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空白收据。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对空白收据要妥善保管,并认真按规定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二十五、经管办主任职责

1.在院长及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负责医院的经济核算工作。

2.建立健全医院经济核算制度,规范核算流程。

3.每月从医院信息系统中准确提取各科室业务数据,并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4.及时刷新成本数据,并按照成本核算制度进行费用归集与摊销,完成科室成本核算。

5.根据医院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绩效工资的分配政策。

6.定期分析医院经济运营指标,帮助、指导科室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7.按时向院领导提供相关的经济分析报表,及时、准确发放医院绩效工资。

8.组织本科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科室人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9.及时传达医院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医院各项规定和指令。

10.协调、处理好与临床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六、经管员职责

1.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了解分析科室既往工作量信息、工作分配情况、收支情况、行业收入情况,制定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交主任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定,重大分配方案交董事会通过后具体执行。

2.负责收集临床、医技科室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绩效工资核算,交主任审核。

3.发现、协调、解决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中出现的问题;依据医院科室情况(科室设置、人员、医疗等)变化调整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配合人事科对临床科室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对阶段性科室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分析,报送院领导并反馈给各科室。

4.参与医院岗位薪酬设计工作。

二十七、门诊、住院费用核算和票据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各类票据管理业务。

2.严把票据的领用关,做好对领购票据的统一登记和专门保管工作。

3.负责办理各类票据的领用、结报和缴销手续,负责核对收费员各类票据与汇总报表是否相符。

4.指导和监督票据使用人正确使用和填写各类票据。

5.及时督促使用人交回已使用的票据,对交回的票据进行核对后注销。对尚在使用人员手中的未使用票据要定期进行核对。

6.根据日报表,对门诊、住院收费处人员收取的每日账务进行审核。

7.负责对收费人员领取的预交金收据和各种报销单据进行审核。

二十八、门诊、住院收费人员职责

1.负责挂号、门诊收费、住院预交、住院结算、农合退款等工作。遵守科室规章制度,遵守各类财经制度和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2.工作认真、仔细、负责,对患者主动热情,耐心解释和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不推诿患者。

4.收取现金要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票据打印应清晰、工整;收付现金要与患者当面点清。

5.收据领用严格按照请领手续办理。个人领用收据后要妥善保管,不准丢失,不准借用或挪用他人收据,不准任意作废、涂改收据。

6.负责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的收付,每日向财务科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7.不得私人借支公款,不得挪用公款。

8.每天做出收支日报表,每天下班前对现金、银联单等进行清点并投放保险柜,做到帐实相符;库存现金发生长短款情况要及时报告组长。

9.熟悉并掌握收费和医疗物价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10.工作认真、仔细、负责,对患者主动热情,耐心解释和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1.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不推诿患者。

12、出院结账时要收回预交金收据,要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住院票据,票据打印应清晰、工整,收付现金要“唱收唱付”,与患者当面点清。

13.每天做出收支日报表,每天下班前对现金、银联单等进行清点并投放保险柜,做到账实相符,库存现金发生长短款情况要及时报告组长。

14.办理入院登记时,必须严格核对患者身份、相关证件。严格按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件办理入院手续。

15.办理各种退费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6.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十九、医保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医保、新农合、妇幼、民政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及规定为准则。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总结汇报。

3执行新农合、医保等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

4负责向科室人员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及医院各项政策精神,定期检查临床各科室对新农合、医保等政策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检查、用药、治疗等不合理现象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并提见。

5负责将执行各项服务协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与沟通,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使工作有序开展。

6负责将医院开展的新业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征得其支持,促使医院新的业务发展。

7.协助基层医疗服务部加强新农合、医保政策宣传,及时更换新农合、医保等政策宣传栏,根据新农合、医保等各项工作实际情况,定期召开有关会议。

8负责监督、指导、检查、评价各临床科室新农合、医保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处理好医院、新农合、医保与患者之间相关事务。

9完成医院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农合、医保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农合、医保管理规定,做好农合、医保患者住院登记审批及申报工作。

2.严格按照《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的内容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农合、医保出院患者的审核、结算工作,不徇私情。

3.根据农合、医保协议要求,负责执行好农合、医保的特检、特治、特殊材料、贵重药品、超费用的审批工作。

4.负责了解在执行农合、医保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

5.负责做好农合、医保信息传输工作,及时做好各类报表。

6.工作认真、仔细、负责,对患者主动热情,耐心解释和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7.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十一、后勤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和实施全院的各项保障工作。

2.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章办事。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促进医疗工作的有序开展。

3.负责制订后勤保障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报请院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总结,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日有重点,做好工作日志。

4.定期对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争取完成每月一次满意度调查,加强同后勤工作人员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做法,每月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考核。

5.按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及对后勤设备进行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的记录,确保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6.做好本科国家强制检查设备的年检工作。

7.加强资产管理,配合开展成本核算,做好后勤仓库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所属人员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科内人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并对所属人员提出升、调、奖、惩等建议和意见。

9.对院内不满意的情况要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分析、整改、跟踪并进行记录。

10.在医院指导下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控制资金、质量、进度,管理好施工现场。

11.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十二、保卫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医院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及总结,并组织实施。

3.监督各科室健全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4.负责组织本科人员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训练、年度考核等工作。并对所属人员提出升、调、奖、惩等建议和意见。

5.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科室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6.对医院的要害部位、财物集中部位、易燃易爆部位、治安重点部位,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7.抓好“四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法律宣传,减少职工犯罪。

8.完成院领导和公安部门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十三、保卫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医院保卫科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维护院内的治安秩序,保证医院职工、病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医院的门卫管理,治安巡逻、劝阻和制止扰乱医院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

3.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抓获的违法或涉嫌人员,要及时报告科室领导。

4.发现案情、灾情和其他不安全隐患,或接到群众报案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科室领导。

5.加强对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消防工作的政策、法规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认真地参加训练,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做到依法办事。

6.着装整齐、干净,语言文明礼貌。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三十四、门卫工作人员职责

1.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

2.在履行保卫科工作人员职责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

3.着装整齐,作风严谨,语言文明,解释耐心,避免与他人发生纠纷和吵闹,维护医院形象。

4.提高警惕,对形迹可疑者和携带可疑物品出入者要仔细盘问,确属有重大嫌疑或情况不明者应予以拦阻,并及时报告。

5.严格物品进出医院制度,凡未持有医院签字盖章的出门条的大件物品(出院病人除外),不得放行出医院大门。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医院。严禁医院大门前摆摊设点。

三十五、爱卫办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全院爱国卫生工作的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全员健康教育活动,联合基层医疗服务部按要求抓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促进文明单位建设,提高人们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增强人们的文明意识和健康意识,促使公民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3.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宣传教育,负责制定各项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标准,组织实施单位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提出对卫生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表彰的建议和意见,协助上级爱卫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单位活动。

4.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对防治疾病、重大疫情、中毒事故、公共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方案,组织实施防治“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工作。

5.指导、督查各科室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及控烟情况。

6.负责全院清洁卫生工作管理。

7.负责爱卫办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上级爱卫办交办的其他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承办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六、爱卫办工作人员职责

1.在分管院长和爱卫办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负责检查、督促医院卫生清洁工作的管理,并进行总结评比,结果交爱卫办存底。

3.认真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指导、督促各科室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及控烟情况。

4.认真做好实施防治“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工作。

5.认真执行爱卫办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并落实奖惩措施。

6.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卫生大检查并有记录。

7.每月召集卫生员会议一次,总结不足,分析原因,学习相关政策。并有会议记录。

8.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三十七、急诊保洁员职责

1.每日数次用消毒水擦洗抢救室、观察室的床、桌椅及器械柜外表等。

2.用消毒水及时清洁急诊区域的地面、墙面的血迹和呕吐液等。

3.负责清洁并更换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和值班室的垃圾桶等,并按照医护人员要求,及时处理无用的标本、纸张及病人遗留物等。

4.加强对桌椅、门、扶手及卫生间的重点消毒。

5.及时更换急诊区域的垃圾袋。

6.完成临时指派的各项任务。

三十八、病区保洁员职责

1.清洁病房内床、桌、椅、柜、灯、设备带及门、窗、墙、地。

2.做好“二盆一镜”(洗脸盆、坐便盆和镜子)的清洁卫生工作。

3.保持病区走廊、门、窗、墙面、地面、扶拦及楼梯、电梯门和示意牌等洁净。

4.保持护士站的水池及周边环境的整洁。

5.负责医生办公室、值班室、换药室的门窗、墙面、地面和卫生间的清洁。

6.拖把做好标记,分开操作,卫生间、走廊治疗室、病房、值班室、休息室要使用不同的拖把。

7.擦床抹布一床一布,完毕后一床一巾用消毒剂浸泡30分钟,捞起晾干。

8.对污物间及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

三十九、手术室保洁员职责

1.严格按照手术科室规定操作,上班前必须更换手术室工作衣、裤、帽、口罩和手套。

2.认真做好手术台、桌椅、墙面、地面和器械柜外等清洁消毒工作。

3.充分做好术前准备室和术后复苏室的床、桌、椅、柜和玻璃门窗的清洁消毒工作。

4.保持护士台、值班室、更衣室和卫生间等处的清洁卫生。

5.及时处理手术室的垃圾,并按规定装入相应颜色的垃圾袋。

6.统一堆放穿过的手术衣、裤,并集中装入指定布袋内。

7.保持走廊地面、墙面、门窗、电梯门厅、楼梯等处的清洁。

8.严禁带戒指、手表等装饰品进行操作,以防交叉感染。

9.完成科室临时的指令性任务。

四十、洗衣房职责

1.在后勤科科长领导下,负责洗衣房的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2.树立全心全意为医疗服务的思想,领导洗衣工全面完成医院各种被服的洗涤、消毒、干燥、烫平、折叠、保管、缝补等任务。

3.认真执行《洗衣房工作制度》,做好被服的下收下送,及时满足临床的需要。

4.教育全班工作人员,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5.严格执行各类被服的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脏、净分开妇、儿科与其他科病人被服分开有色与无色被服分开;棉化纤分开的规定。工作人员与病人服装分开洗涤,避免交叉感染。

6.严格执行被服的交收手续,收送衣物要及时,数字要准确,防止错、漏和丢失。各类被服要分类存放,方便取用。

7.做好洗涤、脱水等设备的保养,责任到人。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处理。一般人员不得随意修理,严防事故发生。废旧被服回收利用,节约水电和洗涤剂。

8.定期下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保证质量。

9.及时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任务。

四十一、设备信息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设备信息科工作。负责拟定本科年度工作计划;医院医用设备管理、维修;医院网络及信息系统软硬件的建设规划、管理维修等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设备及信息管理制度,使设备、信息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设备及信息工作的正常运行。

3.负责根据各科预购医用设备申报情况,协助分管副院长编制医院年度设备需求计划,并报院长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确保医院设备、信息工作的正常运行,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相关的设备及信息系统维护制度及应急预案。

5.建立健全各种仪器、设备资料档案,及时收集、归档各种使用及维保、维修资料,定期分析设备及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查找隐患及时处理并汇报。

6.负责本科室员工的日常工作管理,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组织本科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及相关的业务学习、技能培训、考核工作。

7.负责制定医院仪器设备的报废标准,妥善做好仪器设备报废和处理工作,定期上报设备报废情况。

8.负责做好设备及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指导及培训等工作。

9.负责协同医教科办理大型设备报批、论证、调研及安装验收。

10.做好本科国家强制检查设备的年检工作。

11.及时掌握各料室的设备使用情况,使期减少故障、延长使用寿命、保证设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发现设备问题迅速维修,并及时上报。

12.积极收集国内外有关的医用设备及网络、信息系统的发展动态和情报信息,为使用科室做好技术咨询,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13.负责与上级有关设备及信息部门的联络工作,并负责与兄弟医院进行设备及信息建设的交流。

14.按照国家规定,做好信息方面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1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设备信息科副科长协助科长做好科室工作。

四十二、软件组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并且做好维护日志记录。

2.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并提出信息应用软件的技术要求,参与各类应用软件的应用、测试与维护。

3.负责各类信息应用软件安装调试、版本升级等技术支持工作。

4.负责信息系统中各类应用软件的技术标准、数据标准、应用标准及规范性标准的实施。

5.负责信息系统的培训工作。

6.负责其他应用软件的技术管理、支持与维护工作。

7.负责信息系统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8.协助其他部门的数据查询和分析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三、硬件组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管理机房的电源、空调等有关设备,记录有关设备运行日志;负责机房安全管理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做好机房内各类应用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安装、集成及维修工作。

4.负责机房内各服务器操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版本升级。

5.计算机等硬件设备的使用、培训工作。

6.负责计算机的硬件设备管理的资料整理和归档。

7.及时登记并管理好维修工具及配件。

8.做好报修设备的维修记录,及时维修报修,跟踪督促直至问题全部解决。

9.负责通讯线路、网络设备和网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用户管理制度。

11.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记录网络的运行、故障、维护情况,排除网络运行中出现的故障,保障网络系统畅通。

12.完全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四、设备组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院医疗仪器设备具体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工作。

2.负责医疗器械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包括提出环境设计要求,监督施工进程与质量,开箱清点等工作;并会同临床科室对新设备进行性能测试与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并签章存档。

3.协助使用科室,或使用部门制定常规医疗器械或大型医用设备操作规程,配合临床正确使用新设备。

4.及时解决仪器设备使用中的常见问题和科室的应急设备电话报修。对科室的设备负责定期巡视检查并作预防性修理和保养,对科室设备使用人员进行操作保养知识的培训、指导和监督。

5.做好维修保养登记工作、日常维修、节前检查、巡视保养后及时在档案器械履历本进行详细如实记录。仪器修复后所更换的配件和材料要填好结算单,由科室签字予以认可。

6.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节约使用维修配件和材料、杜绝对所修设备造成故障扩大的事故发生。

7.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认真学习设备维修业务及英语和电脑知识,及时总结维修经验,写出维修经验或创造发明改进的文章,切实提高维修能力和水平。

8.维修人员对分管区域被指派的仪器设备维修负责到底,实行“首修负责制”,不能及时修复的及时向科室说明原因,向科长报告情况,研究解决的有效措施直至仪器设备故障的最后排除。

9.负责常规医疗器械报废技术鉴定,交科长审核。

10.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档案资料管理。

11.及时登记并管理好科室领出的物品,包括维修配件、维修工具等。

12.每年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一次大清查,对于斯添设备、调动设备、报废设备及时做好台账的更新。及时与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会计进行资产账务核审,做到账物相符。

13.对所购器械设备及时与采购中心、生产厂家、销售公司联系,将设备基本信息录入设备管理系统。

14.做好临床科室报修设备的电话记录,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前去维修,跟踪督促直至问题全部解决。对于大型设备的维修应会同维修人员一起每次均要在档案做好记录。

15.每个季度对全院十万元以上设备做效益分析。

16.完全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五、医德医风办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德医风日常管理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2.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专题材料等,负责组织本办公室人员进行理论及业务学习、年度考核等工作。

3.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医院行风建设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上级和医院行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文明服务意识,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4.深入调查了解医院医德医风建议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向有关科室和部门反馈病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督促有关科室、部门对病人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改进。

5.负责受理病人或病人家属有关医德医风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对重大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或受理范围以外的投诉,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移交和协助工作。

6.负责对违反医德医风管理规定的职工进行调查核实和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并提出调、升、奖、惩等建议和意见。

7.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六、采购中心主任职责

1.在董事长、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采购中心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采购目录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督促合同履约。

3.制定采购中心内部采购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使其正常运行,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医院的利益。

4.协同董事长或分管领导审定项目采购方案、招标等采购文件,评标及定标办法,审核供应商资质。

5.协助董事长、分管领导签发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申请书、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等中心有关采购业务文件。

6.自觉接受医院监督管理,定期向医院分管领导及董事长汇报采购中心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中心采购人员年度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7.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十七、监察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监察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总结、汇报。

2.监督检查医院各职能科室和医疗科室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3.协助院党委、院委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对院党委、院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医院各职能科室和医疗科室进行行政监察。

5.抓好医院的效能建设,对医院职工工作纪律进行监督监察。受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协助上级纪检部门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7.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8.组织政治学习及相关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改进工作。

9.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十八、基层医疗服务部主任工作职责

1.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医院拓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及目标。

2.负责本部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3.负责本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制订部内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分配,并督查其履职和完成任务的情况。

4.负责与医院有关的对内对外宣传等主要工作。

5.负责医疗市场开发与拓展方法的收集、分析、培训、教导。

6.负责收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进行前瞻性预测;同时制订拓展营销方案,呈报董事长审批。

7.负责与各级医院进行双向、横向联系,与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衔接、后期跟踪维护,建立长期的服务网络。

8.负责完成对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培训,协助医院对外举办科普讲座、咨询、义诊及医疗保障等各项活动,提升医院品牌形象。

9.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10.完成医院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九、1 2 0车队队长职责

1.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车辆的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司机会议,组织司机学习有关交通法规、车辆保养常识及医院规章制度,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纠正存在的问题。

3.做好工作安排,不准擅自离岗,要做到随叫随到。

4.每天要审阅各车辆的行车记录,发现不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车的查明原因后,严肃处理。

5.每天负责检查各车辆卫生,发现车内外有污迹要及时指出并监督司机清洗,要定期督促各车司机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车辆安全行驶。车辆出现严重故障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情况,由分管院长安排解决。

6.对转送、接来不住院或不愿来医院住院的病人,按照医院标准规定收费,并马上交门诊挂号室,不得截留资金。

7.带领全体司机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五十、体检中心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体检中心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旅。

2.负责制定体检中心的管理流程、管理制度及方案,同时对体检质量进行把关。积极联系体检业务,努力开拓医疗健康市场,并协助体检业务的财务核算。

3.制定体检中心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并负责进行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向医院提出奖励、处罚、调动等建议和意见。

4.监督各种检查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5.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科室工作制度,以人为本,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6.负责督促体检中心卫生清洁工作,保持体检室空气新鲜、环境优良清洁、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坚持工作岗位,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树立良好形象。

7.负责组织体检中心与其他科室的协调以及各项医疗工作。

8.负责体检中心各项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各种物品的管理。

9.负责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以及健康检查报告的质量审核、随访工作。

10.负责组织体检中心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技能考核。

11.完成医院另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十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董事长及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计划。

3.负责督促各科室执行落实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方案并且积极落实。

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院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对医院医疗质量工作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积极督促相关科室落实。

5.组织并参与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研讨会,收集科室意见,汇集整理报院长及董事长。

6.组织并参与院内医疗事件鉴定工作,为院内医疗争议鉴定处理提供参考意见。

7.组织并参与处理医院医务人员重大失职工作的鉴定讨论工作,提出处理和整改方案。

8.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五十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全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2.制定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并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

3.研究并制定医院发生医院感染爆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4.研究并制定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医院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6.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7.根据本省、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至少每季度一次。

9.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

10.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五十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据此组织制订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同时负责监督实施。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事件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录,结合各科用药申请,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及时研究、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审定药品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分析本院近期药品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本院药事管理方面其他工作,指导管理用药。

3.审定本院用药计划,即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查药品采购渠道,监督药品供应质量,决定特殊紧缺药品的分配使用方案。积极开展中西药物制剂的开发。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根据临床需要要求供方提供有效证照、药品价格单、GMP认证证书等,并填写登记表,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引进。

5.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对本院所用药物尤其是新引进品种进行临床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参与病例讨论、检查病历、分析处方等工作。定期深入临床,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评价药品疗效,淘汰疗效不明确的药品,并及时上报。

7.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及时研究处理医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9.监督销毁过期失效、变质、淘汰药品和超过保存期的处方。

10.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二章 医疗工作人员职责

一、门诊部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科研、护理、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负责督促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室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及疫情报告。

5.组织门诊部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检查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整顿门诊程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科手续,方便病人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如有违反规定出现问题要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并上报医院。

7.负责门诊医师诊断书的管理、发放工作,以及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投诉。

8.确定门诊部医师的会诊、出诊,并参与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决定病员的转诊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二、急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急诊科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科年度工作计划和医疗护理质量监测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负责组织并参与急诊病员的诊治、重危病员的抢救。

4.负责组织大批外伤、中毒等重大急诊的救治,并及时向医教科和分管院长汇报。

5.负责督查本科急救药品、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6.负责组织急、危、疑难病人的救治工作,督促检查救护车辆及救护车辆内的急救药品、器材等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7.负责组织本科业务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提高医疗质量。

8.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建议和意见,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并担任教学。

9.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10.负责本科人员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科内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协调本科医、护、司机等之间以及与其它科室之间的关系。

11.因公外出或缺勤时须向分管院长(3天以上需向院长)请示汇报并指派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代行科主任职责。

三、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质量方面的医疗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对执行质量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科主任是科室质控的负责人。

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住院病人的诊疗工作,制定并执行本科室的“临床诊疗规范”。根据有关文件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工作。

4.定期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及疗效不佳的病例的诊断治疗上的问题,确定医师值班、会诊、出诊,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人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并督促落实各种告知、谈话、签字制度。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督促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特别重点督促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人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医疗查对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事故。

6.组织领导有关本科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7.领导组织本科人员业务技术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新疗法并及时总结推广应用,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8.督促本科医疗仪器设备保养及急救药品、器材的使用管理情况。

9.负责本科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医护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协调本科医、护、患之间以及与其他科室之间的关系。

10.领导组织和协助医院搞好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罚意见。妥善安排进修与实习人员的工作,组织并担任本科临床教学。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医院指令性任务。

12.因公外出或缺勤时须向分管院长(3天以上需向院长)请示汇报并指派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代行科主任职责。

四、康复医学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与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报告。

3.负责组织科室与院内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本科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疾病、损伤急性期的早期的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防止二次残疾发生,改善功能障碍。

4.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督促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特别,重点督促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人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医疗查对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事故。

5.负责本科人员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本科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协调本科医、护、患之间以及与其它科室之间的关系。

6.组织和负责安排本科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   奖、惩的建议和意见,妥善安排进修与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本科临  床教学。

7.领导和组织本科人员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或引进新技术、新项目、  积极推广科研成果,提高医疗质量。

8.负责督促有关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协同设备信息科对新仪  器设备的验收

9.负责本科仪器设备及其它财产的监督保管和安全。

10.因公外出或缺勤时须向分管院长(3天以上需向院长)请示汇报并指派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代行科主任职责。

五、麻醉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2.负责组织本科业务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测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3.组织领导本科人员做好麻醉和手术室工作。参加重危、疑难病例会诊和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参加部分麻醉工作,解决麻醉、复苏中的疑难技术问题。

4.负责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和报销,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5.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人才培养和技术考核。认真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并担任教学。

6.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与手术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科室工作。

7.组织学习、运用国内外麻醉、复苏先进理论及其经验,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

8.督促检查本科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9.严格执行毒麻限制药品的管理制度。

10.负责本科医德医风建设。掌握所属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升、调、奖、罚、考核和培养使用的建议和意见。

六、临床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等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为下级医师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定期组织查房,认真执行“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参加重、危、疑、难及疗效不佳病例的诊治,认真把握重、危、疑、难病人及其他特殊情况病人的诊断质量和治疗质量,遇到重大抢救应随叫随到。

3.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

4.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主动关心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的业务学习和技能提高。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召开业务讲座,参加授课(至少每年一次),介绍有关专业进展情况,督促和检查下级医师的带教工作和临床科研工作。

5.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严格督促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

6.参加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定期参加门诊工作,完成会诊、出诊任务。

七、体检中心医师职责

1.在体检中心主任领导下,做好体检中心专业医师工作任务。

2.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范,规范体检程序,体检医师详细进行核对“三查”制度,体检医师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认真仔细体检,严防漏诊、误诊和缺项;对疑难病例进行分析,要及时请其他科室进行会诊,共同做出结论,建立阳性结果登记本,列出阳性结果,对重大阳性结果应及时上报中心主任。

3.负责详细询问病史、症状。耐心解答受检者的提问。必须掌握相关知识和检查技术,进行一般项目和专科项目检查,将结果填写在体检表中相应检查栏内,并签全名。

4.遵守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举止端庄,认真做好各专科检查工作,关心体贴受检者,注意保护受检个人的隐私,不可随意传播受检者不愿让人知晓的疾病和个人隐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合理安排,有序开展各专科体检工作,保持体检室内清洁,提供良好体检环境,定期消毒。

5.热情接受健康咨询,体检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受检者做好卫生知识宣教工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向上级报告,并通知本人(或用人单位),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者,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调离原工作岗位。

6.负责本中心日常用品的请领并作好消耗记录,爱护本中心的仪器设备和物品。

7.体检结束后,对各专科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阳性结果的做出体检处理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检验报告单上签全名,并作好体检汇总统计工作。

8.完成本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完成本专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能正确对待病人的合理要求。

2.主持病房的日常临床工作,全面负责病区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参加交接班晨会,及时检查新病人,在24小时内作出诊断及处理意见;每天按时带领下级医师查房,对于危重病人至少上、下午各查一次,随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病人发生病危、死亡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能及时处理,并主动向科主任汇报;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特殊诊疗操作;根据手术审批规定做好审批工作申请;参加计划手术;组织好科主任查房和病例讨论的准备工作。

3.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以达到病案的质量标准;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决定院内会诊和陪同院外医师的会诊。

4.在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本科室的医疗技术水平。

5.认真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带领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完成各项医疗任务并定期考核(含轮转考核),做好记录。协助护士长抓好病区、门(急)诊室的管理及病人的思想工作,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对病人满意度负责,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参加值班、会诊、出诊工作,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定期参加门(急)诊工作。

、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及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

2.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参加交接班晨会;做好主治医师查房前的准备,查房时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提出诊治意见严格执行上级医师的诊治决定;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日至少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并作好病程记录;请其他科室会诊时,应陪同诊视;下班时应遵守交班制度,作好书面交班,危重病人应当面交班或床边交班;严格执行值班制。

3.认真写好书面文书,在24小时内完成新病人的入院记录、及时规范地写好病程记录、危重病人随时记录;对手术病人要作好术前谈话记录、术前小结和手术记录、手术记录必须在术后及时完成;及时完成出院病人的出院小结,填好病历首页;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及有关记录。

4.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所分管的病人诊断、治疗情况及病情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遇有疑难病例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不得推诿病人甚至贻误病情。

5.认真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6.在科主任、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学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积极参加院内、科内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及读书会,做好读书笔记,负责实习医师的带教工作。

7.遵守院纪院规,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及时查阅检查报告,及时处理病人的病情变化。

十、急诊科主任(副)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并参与急诊抢救、教学和科研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2.每周查房1-2次,并亲自参加指导急、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与抢救以及本科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和死亡病例讨论和会诊。

3.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提高专业理论、技术操作和解决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4.承担临床教学工作及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专家门诊。

6.掌握国内外先进诊疗技术,开展科学研究。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范。

8.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制度。

、急诊科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的急诊诊疗工作以及复杂、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急诊组长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2.对留观病人,主治医师每日上午查房一次,下班前巡视一次,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注意事项。

3.每月底召集下月急诊医师会议,总结本月工作,提出要求,对新到急诊科的医师要加强指导和帮助。

4.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离开需向值班医师和护士告知去向,并保证抢救病人时5分钟内到位。

5.在班期间,主持危重病人抢救、会诊,指导下级医师工作。

6.遇有危重疑难病人,需及时向科主任请示汇报,凡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院总值班或有关部门汇报。

7.积极预防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一旦发生问题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科主任及医教科。

8.经常检查本科室抢救器材(每周至少1次),如有损坏及时提出修理、补充或更新。

、急诊科医师岗位职责

1.急诊科值班医师正常工作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负责周围地区的院前急救、院内抢救以及留观患者的临床监护、转诊、转院。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急重症患者应立即组织抢救,不得擅自推委病人,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上级医师会诊,遇有重大问题须向医教科及分管院长汇报,急诊患者如住院,急诊科医师应护送入病房。

3.值班医师要随时查房,掌握留观病人的病情变化并及时做出处理。

4.及时书写抢救记录,内容包括抢救时间、主要病情变化情况、检查结果、处理情况及死亡时间、诊断等。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书写交接班记录,危重患者实行床头交接班制度。

6.接班医师不得无故迟到,交班者在未交班前不准离岗。

7.遇有传染病时要及时报卡登记。

、康复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并参与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或受科主任委托负责某一方面工作。

2.按科室安排,参加病房、门诊工作、院内外会诊,并负有指导责任。定期按时查房,每周1-2次,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组织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并督促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治疗和操作常规。

4.指导和担任各级各类教学任务。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创新技术,提高康复医疗治疗质量。

6.积极申请科研项目,负责主持该项目的相关工作,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7.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康复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指导进修、住院、实习医师工作。

2.参加和帮助、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治疗操作,对分管住院病员按时每日上、下午各查房一次。

3.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病人发生病危、死亡或医疗差错、事故及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汇报。

4.每1-2周主持召集由住院医师、治疗师、护士参加康复治疗的讨论会,根据对病人评定的结果具体制定或修改康复治疗的方案。

5.参加值班、会诊和完成一定的门诊工作量。

6.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转)院、出(转)科或各级康复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审签出(转)院病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康复医疗和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8.组织本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9.参与科室的有关科研项目,做好资料积累,撰写论文。

、康复科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及上级医师指导下担任住院、值班、门诊等医疗工作。

2.按时完成对病员的诊疗工作并开写医嘱和检查执行情况,严格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完成病历书写。检查、修改实习医生的入院病历、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交接班记录、特殊操作和转院(科)记录,出院小结等,在无实习医生时,由住院医师完成记录。

3.深入病房,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每天至少上午、下午各查房一次,对危重病人应加强监护,积极救治,并及时向主治医生汇报病人病情变化、诊断和治疗上的困难和问题。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人,做好床旁交接班。

4.上级医生查房时,充分准备好查房资料,详细汇报病情和诊疗过程,请其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及时认真记录并执行查房和会诊意见。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和治疗,或指导进修医师或实习医生进行各种所能胜任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6.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技术,参加科研工作,并进行经验总结。

7.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心理安抚。热情接待病员家属,耐心解释病情。

十六、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负责麻醉科医疗、教学、科研及组织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和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的麻醉处理和抢救工作。担负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工作。

3.组织危重、疑难病例的术前讨论,对麻醉前准备和麻醉选择做出决定,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实施。

4.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训练,学习运用国外医学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就,根据本科情况应用于临床。

5.担任医师、进修、实习人员的教学培训工作,负责住院医师培训和学科人才梯队建设。

6.在科主任安排下分管或负责临床麻醉、ICU、PICU或疼痛门诊(或麻醉科门诊)等工作。

十七、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住院医师、进修、实习人员的麻醉处理并承担教学工作。

2.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3.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4.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5.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做好记录,并做出麻醉小结。

6.遇疑难病历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积极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人,遇到重大抢救应随叫随到。

、麻醉科住院医师职责

1.在主治医师指导下,按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参加本科的日常、教学、科研等具体工作。

2.麻醉前检查手术患者,参加麻醉前讨论,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和技术准备。

3.施行麻醉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地进行麻醉操作,密切观察病情,并及时判断、处理,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严重意外情况,要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要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处理。

4.手术后应与术者、巡回护士共同护送患者,并向ICU或PICU或手术医师、病房护士交待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5.术后进行随访,随访结果要有记录,并写出麻醉小结。

6.遇有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8.积极开展临床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9.参加ICU、PICU及疼痛门诊等工作,并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第三章  护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医务科、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各科门诊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4.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督促卫生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组织及时供应开水和饮食。

6.组织护士、卫生员业务培训,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

7.指导门诊分诊护士认真做好发热病人登记和分诊工作。

8.负责门诊导诊人员管理,提高门诊服务质量。

、急诊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制定本病室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按期做好总结,取得经验,推动工作。

3.及时做好上传下达,按时布置和完成医院工作任务。定期向护理部汇报且提供准确信息。

4.负责本室护士、护生、进修人员工作安排和派班,合理安排护理人力。指定有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注册护士为带教老师。

5.教育与引导本病室护理人员热爱护理专业,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帮助本病室护理人员的成长,制订学习计划和培养目标。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急救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负责理论和技术考核。

7.负责检查护理质量。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抢救工作、隔离消毒工作,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亲自参加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复杂的技术操作,做好传、帮、带。

8.组织病室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并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

9.请领本病室的药品、仪器、设备、医疗器材、被服和办公用品。并分别指定专人保管和定期检查,遇有损坏或遗失应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0.负责安排病室护生的见习和实习,并指定护师或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教学工作。

11.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维护患者就诊秩序和环境舒适,督促检查卫生员做好病室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科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定本病房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好病房护理人员,包括合理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的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等物品的管理。

3.负责本科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4.负责本科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训练和理论、技能的考核。

5.负责检查和了解本科的护理工作,参与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及抢救病人的护理。有计划地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6.组织本科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并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工作。

7.随同科主任和主治医生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8.深入病室了解患者的思想情况。定期召开护患沟通会,听取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和管理见习、实习和进修人员,并指定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教学工作。

10.负责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按时布置和完成医院工作任务。定期向护理部汇报本科室护理工作情况,提供准确信息。

11.督促检查卫生员、配膳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12.完成护理部主任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血液透析中心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制定本病室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期做好总结,取得经验,推动工作。

3.负责本中心护士、护理进修人员工作安排和排班,合理利用科室人力资源。

3.及时做好上传下达,按时布置和完成医院工作任务。定期向护理部汇报,且提供准确信息。

4.检查、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等相关制度及各种透析器材完好,确保各类物品处于备用状态。

5.组织科内护士进行血液净化专科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安排人员进修培训,提高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

6.负责本中心的药品、器械、耗材、卫生设备等物品的请领工作,及时与设备科联系,协助设备科对各种设备进行维修工作。

7.做好病区分区管理工作,配合院感科做好院感防控工作,杜绝材料复用,防止交叉感染。

8.负责本中心病人在其他科室住院期间与各科工作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本科病人心理状态和病情变化,防止意外发生。

9.根据本科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负责科内护理人员绩效考核。

10.完成护理部指令性任务。

、产房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下,科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根据护理部和科内工作计划,制定本病室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按期做好总结,取得经验,推动工作。

3.及时做好上传下达,按时布置和完成医院工作任务。定期向护士长或护理部汇报,且提供准确信息。

4.负责本室护士、护生、进修人员工作安排和派班,合理安排护理人力。指定有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护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带教老师。

5.教育与引导产房护理人员热爱护理专业,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6.帮助产房护理人员的成长,制订学习计划和培养目标。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助产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好传、帮、带。

7.负责检查护理质量和产房护理人员的理论和技术考核。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抢救工作,隔离消毒工作,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随同科主任和主治医生查房,参加难产及疑难病例的讨论。

9.参加和指导危重患者的抢救及难产的处理,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

10.请领本病室的药品、仪器、设备、医疗器材、被服和办公用品。并分别指定专人保管和定期检查,遇到损坏或遗失应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检查卫生员做好病室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护理工作和手术安排,保持整洁、肃静。

2.根据手术室任务和护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必要时亲自参加。

3.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地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做好伤口愈合统计分析工作。

4.组织护士、卫生员(护工)的业务学习,每周至少一次,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工作。

5.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空气和手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6.认真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负责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品的请领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械的管理情况,要帐物相符。

8.督促手术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9.负责接待参观事宜。

、消毒供应中心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下负责组织医疗器械、敷料的制备、消毒、保管、供应和行政管理工作。

2.督促本室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定期检查高压灭菌的效能和各种消毒液的浓度,经常鉴定器材和敷料的消毒效果,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检修。

4.对全体人员进行勤俭节约的教育,做好敷料回收和器材的修旧利废工作。

5.负责医疗器械、敷料、药品的物资的请领工作,手续完备,领、销清楚。

6.组织所属人员深入科室,实行下送下收。检查所供应器材、敷料的使用情况,经常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组织开展新技术革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8.负责科室下收下送人员管理。

八、主任(副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和科室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室护理业务技术、教学和科研工作,协助护士长业务技术与行政管理工作。

2.检查和指导本科室急、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计划制订、实施、病历书写,参加指导疑难病例的护理会诊及危重患者的抢救。

3.指导和协助本科室护理人员应用护理程序,开展整体护理,实施患者健康教育,征求患者意见,提出改进措施,改进工作。

4.了解国内外本专科护理发展动态,根据本院具体情况引进先进技术并应用于临床,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5.主持并指导本科室的护理大查房,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参加本科室主任组织的查房及大手术、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全面了解患者病情、治疗护理要求及总结经验教训。

7.对本科室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能进行科学的分析,提出鉴定意见和防范措施。

8.承担全院各级在职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重点承担对高级护理人才的培养,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承担讲授。

9.担任护理专业本科、专科及中专护生的临床实习带教,承担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带教工作。

10.协助护理部主任做好主管护师、护师业务考核工作。

11.制定本科室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成果。

12.负责组织本科室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13.对全院护理队伍的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主管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护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具体指导。

5.对本科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负责护理进修和护士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8.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9.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护师职责

1.在病室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室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本科室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患者的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

4.参加本科室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5.协助护士长拟定本科室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6.参加本科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查房、会诊及病例讨论。主持本科的护理查房。

7.协助护士长负责本本科室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担任讲课。对护士按期进行技术考核。

8.负责护士临床实习的带教。

9.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科室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10.对科室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十一、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职称以上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患者的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5.配合医师进行治疗工作,负责正确采集患者各种检查标本。

6.参加本科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努力提高专业水平。

7.自觉提高护理技术操作水平,做到准确熟练而精细。

8.参加本科室护理科研、教学和技术革新活动。

9.指导护生和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10.在护师职称以上人员的指导下,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参与患者健康教育活动。

11.维护病室秩序,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以及消毒隔离工作。

12.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在出院前做好保健宣传工作。

十二、体检中心护士职责

1.参与并制定个人或团体健康体检方案。

2.介绍健康体检理念及专业化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工作的内容,解答体检者提出的个性化健康知识问题。

3.助、指导体检对象填写健康问卷,并做好沟通工作。

4.组织、接待、引导、协调客户有序进行健康体检。

5.参与对体检客户的健康教育、咨询及行为干预。

6.参与制定健康保健计划,按规定开展随访工作,落实健康教育处方的发放及学习工作。

7.管理一定数量的客户及体检团队,重点人群重点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8.在主检医师的指导下,针对管理客户需求,制定并实施相关健康保健计划,以及临床医疗信息服务。

9.开展健康体检市场调研、分析和服务工作。

10.完成体检中心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药剂工作人员职责

一、药剂科主任工作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业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本科室业务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质量监测控制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拟定药品预算、采购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核、报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其它药政法规的要求,依法管理药品。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监督执行,使药剂科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杜绝各种差错事故发生。

4.组织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制定临床药学工作计划,了解临床用药需求,征求临床用药意见。开展临床用药咨询,个体化用药方案设计、参与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定期组织编写《处方集》、《药讯》等药学咨讯。

5.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在职教育、人才培养等工作,使在职人员熟悉和掌握国内外药学新进展、新技术,定期进行技术考核。督促和鼓励药学人员开展药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开展新业务、撰写论文和申报科研。

6.在分管院长的指导下,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药事管理会议,解决医院重大药事管理事宜。

7.指导新入院药学人员的带教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制定学习和进修实施方案,定期组织考核检查。

8.掌握本科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加强科内作风建设,提出科内人员晋升、调动、奖惩和培养使用的建议和意见,确定本科人员岗位设置,人员轮转和值班制度。

9.确保药剂科仪器设备和各种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做好防水、防盗、防泄露等安全管理工作。

10.完成医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制剂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领导和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日常管理工作。带领所属人员完成医院下达的制剂品种、数量、质量、产值及各项任务。

2.按照《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制定本制剂室的质量管理文件系统,并定时按时修订。

3.在医院制剂质量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制剂质量小组的具体事宜,负责制剂成品的放行。

4.在分管领导和药剂科主任领导下,做好《制剂生产许可证》、《制剂批准文号》的申报、换发工作,严格按照换发《制剂生产许可证》、《制剂批准文号》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5.负责本室设备、仪器增加及更新等规划。制定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责任到人。

6.负责本室每月产值、原辅料消耗统计工作,有效地制定好成本控制措施,完成医院规定的成本预算。

7.负责与本室人员一起进行新品种的研发,积极进行工艺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按照制剂配制规程进行配制。

8.制定各项规章制定,掌握和了解本室的全面情况,特别是产品质量及药品销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处理。

9.制定制剂室人员培训计划,培养制剂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责任感。

10.完成医院领导临时交付的其它工作。

、静脉配置中心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及药剂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按照《静脉输液集中调配中心管理规范》,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并落实,合理安排所属人员的工作。

3.负责本部门药品质量、药品流通、药品配制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4.督促所属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定期检查操作环境、卫生等情况,定期做菌落数检查,保证本中心净化达标。

5.监督和检查药师的审方、排药、核对、包装及发药等工作,认真执行《静脉输液集中调配中心管理规范》,发现错误医嘱及时与临床沟通,防止不合理用药的医嘱再次发生。

6.做好本部门与临床各病区的协调工作,协调好药剂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工作关系。听取对本中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相互了解,及时调整,不断完善,改进工作。

7.负责组织所属人员业务学习(包括无菌观念、操作技能、药品理化性质、配伍禁忌等药学相关知识)和技术考核。并对所属人员向医院提出晋升、调配、奖惩的建议和意见。

8.做好本部门药品消耗报表,组织半年盘点和审核工作。

9.完成医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主任(中、西)药师岗位职责

l.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2.指导和参与相关药学服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宜,提高药物治疗效果,规避药品不良反应和减少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

3.督促和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

4.负责监督和检查药品的养护情况,保证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5.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6.检查各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7.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开发新剂型、开展新技术。

8.担负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养提高工作。

、副主任(中、西)药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指导本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2.指导和参与相关药学服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宜,提高药物治疗效果,规避药品不良反应和减少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

3.督促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

4.负责监督和检查药品的养护情况,保证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5.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6.检查各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7.组织和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开发新剂型、开展新技术。

8.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主管药师、药剂师、药剂士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主管(中、西)药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七、药剂师(中药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八、药剂士(中药剂士)岗位职责

1.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等,确保药品正常养护、一般制剂设备正常维护及操作。

第五章  医技工作人员职责

一、物理诊断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制定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并带领认真执行,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差错事故。

4.定期主持科内会诊,审阅签发重要的物理诊断报告,参加临床会诊,诊断疑难病例,经常检查物理诊断报告质量。

5.统一管理科室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的日常技术诊断工作,诊断处理疑难病例,提高诊断水平。

6.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7.参加医院科主任会议,主持科务会,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8.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罚的建议和意见,学习和使用国内外的医学先进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9.担任教学工作,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努力完成教学大纲和实习进修工作。

10.熟悉仪器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监督、指导科室做好仪器设备的养护工作。

11.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12.确定本科人员的轮换、值班以及派出有关事宜。

1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B超室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组织、指导本专业的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及本专业理论提高工作。

2.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参与制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4.参加临床会诊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诊疗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6.确定本科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努力学习使用新技术,不断改进诊疗工作。

7.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B超室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难度较高的功能检查诊断,并负责科室部门的业务工作。

2.定期就某一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断及最新进展举行讲习会,促进科室业务水平的提高。

3.负责督促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故障立即通知设备维修部门,建立仪器使用档案,记录故障维修过程。

4.热情为病人和临床服务,防止差错。

5.参与组织科内业务技术学习,落实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6.参与科研工作和促进新技术、新项目、新设备在科内推广使用,不断提高本科技术水平。

、B超室医师职责

1.主要负责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超声诊断。

2.对疑难病,在上级医师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善于学习有关技术及技能,提高业务水平。

3.不断加强超声诊断技术的学习及提高,定期参与科室或院内外举行的超声诊断及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发现故障立即报告。建立仪器使用档案,记录故障及维护过程。

、心电图室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组织、指导本专业的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及本专业理论提高工作。

2.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参与制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4.参加临床会诊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诊疗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6.确定本科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努力学习使用新技术,不断改进诊疗工作。

7.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心电图室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及特殊操作。

3.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4.主持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报告。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医疗和服务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组织住院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7.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心电图室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心电诊断。

2.不断学习有关技术及技能,提高业务水平。

3.参加科室或院内外举行的功能检查技术及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建立记录档案。

5.负责科室随访工作,并做好统计。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7.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胃镜室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组织、指导本专业的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及本专业理论提高工作。

2.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参与制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4.参加临床会诊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诊疗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

训及临床教学。

6.确定本科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努力学习使用新技术,不断改进诊疗工作。

7.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胃镜室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难度较高的功能检查诊断,并负责科室部门的业务工作。

2.定期就某一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断及最新进展举行讲习会,促进科室业务水平的提高。

3.负责督促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故障立即通知设备维修部门,建立仪器使用档案,记录故障及维修过程。

4.热情为病人和临床服务,防止差错。

5.参与组织科内业务技术学习,落实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6.参与科研工作和促进新技术、新项目、新设备在科内推广使用,不断提高本科技术水平。

、胃镜室医师职责

1.熟悉掌握内镜专业知识和技术,以及各项内镜检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及并发症的处理。

2.热情接待病人,诊疗前充分了解病情,阅读有关检查资料,必要时亲自询问病史及体检,并将重要病史、体征补充于申请单上。

3.诊疗前向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陈述利弊及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患者自愿接受并签字,不能勉强或强行操作。

4.诊疗细心,操作轻柔,严防穿孔、出血、感染等并发症,对疑难或可疑病例(镜下与病理不一致、镜下与X片不一致、本院与外院结果不一等,应请上级医师或其他有经验的医师镜下会诊,避免漏诊和误诊。诊疗后应充分观察,对可能发生意外者要留院观察。

5.检查治疗中注意观察病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中止检查,及时处理。

6.检查后应详细书写或打印内镜报告,向病人或家属交代病情、检查治疗后的注意事项及进一步治疗的建议。认真填写病理或细胞学检查申请单。

7.各种登记、记录要及时齐全(包括设备故障登记),对少见特殊病例要详细补记病史、体征,必要时随访。

、脑电图室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组织、指导本专业的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及本专业理论提高工作。

2.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参与制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4.参加临床会诊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诊疗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6.确定本科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努力学习使用新技术,不断改进诊疗工作。

7.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脑电图室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难度较高的功能检查诊断,并负责科室部门的业务工作。

2.定期就某一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断及最新进展举行讲习会,促进科室业务水平的提高。

3.负责督促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故障立即通知设备维修部门,建立仪器使用档案,记录故障及维修过程。

4.热情为病人和临床服务,防止差错。

5.参与组织科内业务技术学习,落实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6.参与科研工作和促进新技术、新项目、新设备在科内推广使用,不断提高本科技术水平。

、脑电图室医师职责

1.在科室主任领导下完成本科诊断、检查、治疗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和保养工作,建立仪器、设备使用档案,随时记录发生的故障及修理经过。

3.负责检查资料的登记、编号、保存、保管工作。

4.负责检查电源线路,保证操作安全。

5.努力学习管理知识和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6.加强与各相关科室的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持续改进服务品质,定期总结汇报。定期讨论本科在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和管理,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5.参加医院工作会议,主持科务会,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建议和意见。学习、使用国内外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的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7.担任教学工作,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8.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9.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放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和指导科室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工作。

2.担负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参加院内会诊和疑难、死亡病例讨论。

3.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诊断报告。

4.制定和主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和科学研究,指导下级医师开展科研工作和论文撰写工作

5.担任下级医师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教学和指导工作。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7.指导本科各级医师做好综合影像诊断工作,有计划的开展基本功训练。

8.对各级医师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出评定。

、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负责科室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2.主持集体阅片,修改、审签下级医师的诊断报告。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投照、扫描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学习和运用先进技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5.担任下级医师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教学和指导工作。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指导下工作。

2.负责影像诊断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参加集体阅片和疑难病例讨论。

4.担负一定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5.掌握影像设备的一般性能及操作。

6.加强与临床的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放射科主管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主任医师和主任技师指导下,负责科室一定范围的技术、教学、科研和预防工作。

2.定期主持技术读片,讲评投照质量。

3.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参与科研。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技术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担任对下级技师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教学和指导工作。

6.负责本科机器的检查、维护和管理。

7.参加制定各种技术参数,做好质控。

8.其他职责同技师。

、放射科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认真完成所分配的日常各项具体技术操作工作,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做好安全操作和放射防护。

2.帮助和指导技士、技术员工作,按照医师的要求,负责进行投照扫描、制片等工作。

3.配合上级技师进行本科机器设备的安装、检修、保养、整理和清拭工作,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片袋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4.参加集体阅片,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制片质量,积极参加科内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带教进修、实习人员的技术操作,并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5.技士、技术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放射科技师进行以上工作。

十、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1.在技师、医师指导下工作,担负所分配的各项工作。

2.按照医师的要求,负责进行X线的投照、CT及MRI扫描工作。

3.负责对所操作机器的安装、检修、保养、清洁工作。

4.负责胶片、药品等物资的请领、保管工作。

5.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6.参加集体阅片和讲评投照质量。

7.掌握机器一般原理、性能,遵守操作规程。

8.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9.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检查质量。

二十、放射科CT室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关CT机。

2.病人检查前,要认真核对CT检查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检查的部位。

3.对病人耐心讲解检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严格掌握造影、增强检查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在检查过程中,要随时观察病人,如果发生过敏反应,要立即停止检查,并与医生、护士进行采取必要的处理,病情危重的立即请急诊科医师前来抢救。

5.按操作规章进行扫描,保证检查质量,技术员要听从诊断医师的意见。

6.下班前要及时关闭机器和电源。

7.服从科主任和技师领导。

二十、放射科MRI室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MRI机房内所有设备由专人负责,在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定期校正各种参数,保证MRI机器正常运转。

2.MRI室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定期轮转。

3.MRI诊断医师扫描前应审阅申请单,了解病情,制定扫描计划。MRI扫描人员应按既定程序扫描。常规程序以外的各种检查和序列和诊断医师共同探讨。扫描结束后准确填写记录并签名。诊断医师必须及时阅片、打印,按时发送检查结果。

4.严格掌握MRI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患者在进入扫描室前应除去一切金属物品,佩戴听力保护装置。医师应向患者解释检查过程,消除恐惧心理,争取良好合作,顺利完成检查。

5.MRI机房温度保持在20-22℃,相对湿度在40-60%。每天早晚记录MRI机液氦量及压力值,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保持工作环境安静,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二十、检验科主任工作职责

1.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本科业务技术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诊断质量监测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3.负责解决本科复杂、疑难的检验、诊断及仪器设备的使用等技术问题。参加临床会诊、抢救和疑难病例的诊断,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

4.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以及保管和维修的情况,指定人员负责登记、统计、资料积累及保管工作。

5.负责本科的业务训练、人才培养和技术考核工作。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并担任教学工作。

6.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组织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科研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7.督促检查本科人员履行各自的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经常进行医疗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差错。

8.负责疑难检验项目的检查与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工作。

9.负责本科医德医风建设。掌握所属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的意见。

二十、主任(副主任)检验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业务、教学、科研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本科主要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验收、安装和调试,定期检查和指导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解决本科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并参加相应的诊断工作。

3.负责业务技术的训练和考核,担任教学工作,培养主管技师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4.掌握本专业国内外信息,指导下级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和引用新业务、新技术的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5.参加临床疑难病的会诊及讨论,负责疑难检验项目的检查与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工作。

二十、主管检验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正(副)主任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熟悉各种仪器的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同科主任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负责仪器的调试、鉴定、操作和维修保养,解决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参加相应的诊断工作。

3.担任教学工作,指导和培养检验师解决较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并负责其技术考核。

4.了解国内外本专业信息,应用先进技术,开展科研和引用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5.参加科室值班。

6.负责疑难项目的检验及报告的审签,参加临床病例的讨论。

二十、检验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本专业仪器、设备的调试、鉴定、操作、建档和维修保养。负责仪器零配件或器材的请领、保管和建帐,并做好各种专业资料的积累、保管,以及登记和统计工作。

3.根据科室情况,参加相应的检验工作,指导和培养检验士及进修人员,并负责其技术考核。

4.学习、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参加科研和引用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5.参加本科值班。

6.负责菌株、毒种、剧毒药品和检验器材的管理,担任各种检验项目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与鉴定。

二十、检验士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协同检验师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建档、建帐和使用登记。

3.协同检验师做好物品、药品、器材的请领和保管,以及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4.钻研业务技术,引用新业务、新技术,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5.参加本科值班。

6.负责收集、采取检验标本和进行一般检验工作,洗刷检验器材,做好消毒、灭菌工作。

二十、主检医师岗位职责

1.了解国家医疗卫生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知晓医学科技新知识、新发展,掌握各种疾病发生、诊治的新信息及诊断的标准和方法。严格遵守医院制度和科室工作制度,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医技精湛、业务熟练,为每个受检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并为其保守医疗秘密和个人隐私。

3.按时到岗并做好准备工作,熟悉主检体检流程。对整个体检过程要做到全程关注,对体检结果中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发现问题要详细解释体检结果。为客人提供一份完整的通俗易懂的体检报告,让客人全面了解目前的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应的日常饮食、运动、治疗的建议。不得出现错检,漏检等事故。

4.对于重大阳性结果或危急重症等危险因素的应及时上报中心主任,视情告知受检者或单位,通知受检者作相关诊治,并进行追踪随访。

5.严格执行审核制度,负责体检质量管理,审核者要及时对体检质量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审核者与主检者要双签名或盖章。审核者与主检者应团结互助,友好协助。尊重科学,取长补短,共同探讨医学技术。

6.经常深入临床各科室,征询对体检质量的意见和要求,督促体检医师做出改进措施,确保体检项目无遗漏。满足受检者需求。

7做好体检前和体检中的体检者咨询解答工作,为体检者选择最有诊断价值的体检方法,并解释做各种体检项目的要求。

8.成体检中心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十、检验科各专业组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本组质量、仪器试剂、信息反馈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检验工作质。

3.负责安排并参与本专业组的检验工作,监督指导本组人员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完成各项任。

4.负责领用试剂、耗材,并在使用中保证其质量。

5.对本组人员执行各项保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6.提出本组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计划。

7.负责组织本组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8.负责本组安全管理。

9.负责对本组检验工作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采取纠正措施。

10.组织本组人员完成室间质评活动的试验及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及按要求开展室内质控。

11.提出设施和环境配置的要求,并对设施和环境进行日常管理。

12.负责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实验场所的清洁、整齐、安静。

13.负责本组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培训和考核。

14.负责本组的月总结、年度总结。

15.负责制定本组的年度工作计划。

16.负责组织本组新项目的开展。

1 7.负责本组检验项目的依据标准的跟踪。

18.负责本组信息反馈的处理,如有未处理及时汇报主任,每月总结一次。

十、病理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事故。

4.参加本科快速冷冻切片、疑难病例的诊断和会诊工作,组织病理讨论,决定是否需要院外会诊。

5.组织和参加本科室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经常与临床各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相互配合,改进工作。

6.督促科内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积累和保管,搞好登记、统计工作。

7.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努力提高科室人员的政治觉悟。

8.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培养计划,提出升、调、奖、惩等建议和意见。

9.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

10.负责管理并合理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器械,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11.完成医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十、病理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参加本科室病理诊断、科研和教学工作,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2.掌握先进精密仪器的使用。参加会诊、疑难病例诊断,解决本科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3.负责病理检查和诊断复查工作,解决下级医师的疑难病理诊断。负责疑难诊断报告的审签。

4.组织并担任教学,指导下级医师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培养主治医师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5.掌握国内外本专业进展情况,开展并指导下级医师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科研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6.负责疑难切片和疑难冷冻切片的病理诊断,以及免疫病理和超微病理诊断。

7.参加集体读片,参与签发重要的病理诊断报告,参加临床病理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工作。

8.参与制定病理科的科研和学科发展规划及部分管理工作。

9.积极参加本市及医院组织的有关专业学术报告、病理读片会、临床病理讨论会等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10.参与外院疑难病理会诊,并签发报告。

11.认真做好本科室下级医师、进修医生和轮转医生、实习学生的带教任务。

12.督促下级医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十、病理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正(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分担本专业的诊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负责病理科外检、细胞学检查、冷冻切片、免疫病理等项病理常规工作,参加会诊及临床病理讨论会,解决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审签下级医师的病理诊断报告。

3.担任教学,培养医师解决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并负责其技术考核。

4.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科研和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5.参加科室值班。

、病理科医师职责

1.在病理科主任领导和主管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活体组织检查工作,认真做出病理诊断和发出报告,发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指导技术员进行尸检和病理诊断工作。

4.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的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5.参加临床病理讨论会,做好讨论记录。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